[发明专利]包括用于停放操作的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38821.6 | 申请日: | 2017-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1152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07 |
发明(设计)人: | 马里奥·多纳托·圣图奇;斯特凡诺·巴尔托洛齐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乔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6/00 | 分类号: | B62J6/00;B62J6/022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晖;李丙林 |
地址: | 意大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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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用于 停放 操作 辅助 照明 装置 机动车 | ||
一种机动车(1),包括:‑机动车本体(2、3、4),沿纵向轴线(L‑L)延伸并且具有前部(2)、尾部(4)和包括在前部(2)和尾部(4)之间的中心部(3);‑至少两个轮(5、6),约束到机动车本体(2、3、4)上,包括前轮(5)和后轮(6);‑牵引发动机(7),约束到机动车本体(2、3、4)上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轮(5、6)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到前部(2)的至少一个头灯(12)和固定到尾部(4)的至少一个后灯(14);至少一个支架(100),适于被移动以选择性地呈现休息操作位置和工作操作位置,其中,在工作操作位置,支架具有倚靠着地面部分的至少一个端部分,侧向放置和/或放置在机动车本体下方。‑适于照亮支架(10)的一个第一辅助照明装置(50)。
技术领域
本描述涉及机动车(摩托车)技术领域,并且特别涉及一种包括用于停放操作的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
背景技术
允许安全使用其机动车的机动车上的照明系统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事实上,机动车设置有头灯、后灯、方向指示器等。头灯允许照亮布置在机动车前部的地面区域,并使机动车对于位于机动车前部的人是可见的。后灯允许使机动车对于位于其后面的人是可见的,并发出机动车的制动被激活的信号。
然而,现有技术的照明系统不允许机动车驾驶员在环境低照明情况环境下足够安全地进行停放操作,因为驾驶员在启用支架时可能会伤害自己,例如他可能会接触到机动车的热零件,或者他可能会失去他的平衡。
发明内容
本描述的一个一般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用于停放操作的辅助照明装置的机动车,允许至少部分地克服或减少现有技术机动车的缺点。
该目的和其他目的是通过本申请所限定的机动车获得的。
在实施方式中,提供了一种机动车,包括:机动车本体,沿纵向轴线延伸并且具有前部、尾部和包括在前部和尾部之间的中心部;至少两个轮,约束到机动车本体,包括前轮和后轮;牵引发动机,约束到机动车本体并且可操作地连接到前轮和后轮中的至少一个;固定到前部的至少一个头灯和固定到尾部的至少一个后灯;至少一个支架,适于被移动以选择性地呈现休息操作位置和工作操作位置,其中,在工作操作位置,支架具有倚靠着地面部分的至少一个端部分,侧向放置和/或在所述机动车本体之下;第一辅助照明装置,适于照亮所述支架。第一辅助照明装置被定向成当所述支架处于休息位置时照亮支架;第一辅助照明装置在支架外部,第一辅助照明装置紧固到机动车的机动车本体,并且第一辅助照明装置在支架处于休息位置时朝向支架定向。
附图说明
从以下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中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为了示例性目的并且不限于所附附图,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机动车的一个非限制性实施方式的立体图;
-图2示出了图1的机动车的平面图;
-图3示出了图1的机动车的侧视图,其中机动车处于一个第一操作配置;
-图4示出了图1的机动车的另一侧视图,其中机动车处于一个第二操作配置;
-图5示出了图1的机动车的一个电子控制单元的一个示例性实施方式的功能框图;以及
-图6示出了替代图1中的实施方式的机动车的一个可能实施方式的侧视图。
在所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元件将由相同的附图标记指示。
具体实施方式
在所附图1至4中示出了机动车1的一个实施方式,其在具体示出的示例中,由两轮机动车以及特别地两轮踏板车非限制性地呈现,具有前轮5和后轮6。
在下文的描述中将参考通用机动车1,从而意味着以下描述通常适用于任何类型的L类机动车1,包括:
-机动车本体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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