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48988.0 | 申请日: | 2017-08-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639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0 |
发明(设计)人: | 大久保泰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市光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41/25 | 分类号: | F21S41/25;F21W102/13;F21Y115/10;F21Y115/3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金成哲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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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灯具 | ||
1.一种车辆用灯具,具备光源部和配置于上述光源部的前方侧的透镜,上述车辆用灯具的特征在于,
上述光源部具备:
基板;
第一发光芯片阵列部,其具有沿水平方向排列地配置于上述基板上并形成第一配光图案的半导体型的多个第一发光芯片;
第二发光芯片阵列部,其具有沿水平方向排列地配置于上述基板上并形成第二配光图案的半导体型的多个第二发光芯片;以及
第三发光芯片阵列部,其具有沿水平方向排列地配置于上述基板上的并形成第三配光图案的半导体型的多个第三发光芯片,
上述第二发光芯片阵列部以比上述第一发光芯片阵列部向铅垂方向下侧离开第一距离的方式设置于上述基板上,
上述第三发光芯片阵列部以比上述第二发光芯片阵列部向铅垂方向下侧离开第二距离的方式设置于上述基板上,
上述第一距离比上述第二距离长,
就上述第一距离以及第二距离而言,使上述第二配光图案以及上述第三配光图案各自的铅垂方向下端的位置相比屏幕上的水平基准线位于上述铅垂方向上侧,并且控制上述第一配光图案、上述第二配光图案以及上述第三配光图案各自的上述铅垂方向下端的位置,上述第一配光图案、上述第二配光图案以及上述第三配光图案根据上述第一距离以及上述第二距离重叠地形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发光芯片阵列部具有与上述第一发光芯片阵列部的上述第一发光芯片相同个数或以下的上述第二发光芯片,
上述第三发光芯片阵列部具有与上述第二发光芯片阵列部的上述第二发光芯片相同个数或以下的上述第三发光芯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发光芯片的个数、上述第二发光芯片的个数以及上述第三发光芯片的个数为相同个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配光图案、上述第二配光图案以及上述第三配光图案形成远光束配光图案的一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源部具备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该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具有配置于上述基板上的沿水平方向排列的半导体型的多个第四发光芯片,
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以比上述第一发光芯片阵列部更向铅垂方向上侧离开的方式设置于上述基板上,
上述第四发光芯片的个数比上述第一发光芯片的个数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源部还具备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其具有沿水平方向排列地配置于上述基板上并形成第四配光图案的半导体型的多个第四发光芯片,
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以比上述第一发光芯片阵列部更向铅垂方向上侧离开的方式设置于上述基板上,
上述第四发光芯片的个数比上述第一发光芯片的个数少。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是形成标记配光图案的部分,
来自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的光所形成的配光图案向上述第一配光图案的下方照射。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以通过灯具光轴的铅垂线为基准位于车辆内侧的上述第四发光芯片的个数比位于车辆外侧的上述第四发光芯片的个数多。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光源部具备以比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向铅垂方向上侧离开的方式设置于上述基板上的至少一个以上的上部发光芯片阵列部,
上述上部发光芯片阵列部中,配置于上述基板上的在水平方向上的上部发光芯片的排列与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的第四发光芯片相同,
上述上部发光芯片阵列部是用于形成标记配光图案的部分,该标记配光图案向屏幕上比上述第四发光芯片阵列部所照射的光更靠铅垂方向下侧照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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