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治疗肾脏疾病或病症的联苯磺酰胺化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780076280.6 | 申请日: | 2017-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497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23 |
发明(设计)人: | R·科梅尔斯;A·施 | 申请(专利权)人: | 雷特罗芬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22 | 分类号: | A61K31/422;A61P1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11517 | 代理人: | 何筝;顾云峰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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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接受 施用 磺酰胺化合物 治疗肾脏疾病 药物组合物 联苯 治疗 | ||
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
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所述药物组合物在治疗有此需要的受试者中的肾脏疾病或病症的方法中使用,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
(i)所述药物组合物的量足以实现尿蛋白与肌酸酐(“UP/C”)比率小于或等于1.5g/g;
(ii)所述药物组合物的量足以实现或维持UP/C比率小于或等于1.5g/g;或
(iii)所述药物组合物的给药方案足以实现或维持UP/C比率小于或等于1.5g/g。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在施用期将所述药物组合物施用至所述受试者,所述药物组合物的量足以实现或维持UP/C比率小于或等于1.5g/g达所述施用期的至少一部分。
3.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
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所述药物组合物在以下治疗方法中使用
(i)在有此需要的受试者中维持UP/C比率小于或等于1.5g/g,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所述药物组合物的量足以维持UP/C比率小于或等于1.5g/g;或
(ii)在有此需要的受试者中将UP/C比率降低至小于或等于1.5g/g,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所述药物组合物的量足以将所述患者的UP/C比率降低至小于或等于1.5g/g。
4.根据任意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受试者在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之前具有或已具有大于1.5g/g的UP/C比率。
5.根据任意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方法实现所述受试者的UP/C比率相对于所述受试者的基线UP/C比率降低至少40%。
6.根据任意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在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的8周内实现小于或等于1.5g/g的UP/C比率。
7.根据任意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在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的26周内实现小于或等于1.5g/g的UP/C比率。
8.根据任意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在施用所述药物组合物的8个月内实现小于或等于1.5g/g的UP/C比率。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施用期为8周。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施用期为26周。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施用期为8个月。
12.根据任意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施用至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的量为约50mg/天至约1000mg/天。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施用至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的量为约200mg/天至约800mg/天。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施用至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的量为约200mg/天。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施用至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的量为约400mg/天。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供使用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施用至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具有结构(I)的化合物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的量为约800mg/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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