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089348.0 | 申请日: | 2018-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169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齐享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00 | 分类号: | G07F17/00;G07C9/00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盛飞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3 | 代理人: | 龙洋 |
地址: | 315016 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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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还车 智能电池包 用户终端 电动助力车 云端 车锁 关锁指令 结算信息 发送 关锁 还车系统 供电 电动助力 用户利用 状态信号 共享 提示 成功 | ||
1.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云端、智能电池包、电动助力车和车锁;
所述智能电池包安装于电动助力车上为所述电动助力车供电;
所述云端用于接收用户终端的还车请求,发送结算信息给用户终端,下达关锁指令给与用户终端对应的智能电池包;
所述智能电池包用于接收关锁指令,根据关锁指令为车锁供电并使得车锁关锁,所述智能电池包还用于接收车锁关锁动作后的关锁状态信号;
若车锁关锁成功,所述车锁向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成功信号,所述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成功提示给云端;
若车锁关锁失败,所述车锁向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失败信号,所述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失败提示给云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电池包设有第一接收模块、第二接收模块、第一发送模块和第二发送模块;
所述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关锁指令;
所述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关锁成功信号和关锁失败信号;
所述第一发送模块用于发送关锁成功提示和关锁识别提示给云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锁设有关锁驱动模块,所述关锁驱动模块由所述智能电池包供电进而实现关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锁设有关锁检测模块,所述关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锁是否关锁成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锁设有手动关锁模块,用户可通过手动关锁模块手动关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结算信息包括还车成功提示、用户骑行的时间以及用户骑行的费用。
7.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S1,云端接收还车请求,发送结算信息给用户终端,下达关锁指令给与用户终端对应的智能电池包;
S2,智能电池包根据关锁指令为车锁供电并使得车锁关锁,并接收车锁关锁动作后的关锁状态信号;
若车锁关锁成功,所述车锁向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成功信号,所述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成功提示给云端;
若车锁关锁失败,所述车锁向智能电池包发送关锁失败信号,所述智能电池包发送失败提示给云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中,所述云端接收还车请求后,所述云端可先发结算信息给用户终端,再发送锁车指令给智能电池包;所述云端也可先发送锁车指令给智能电池包,再发送结算信息给用户终端;或者,所述云端分别同时发送锁车指令、锁车指令给智能电池包、用户终端。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智能电池包为车锁供电进而驱动关锁驱动模块实现关锁。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无桩共享电动助力车的还车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通过车锁中的关锁检测模块检测车锁是否成功,若是,发送关锁成功信号给智能电池包,若否,发送关锁失败信号给智能电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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