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不停车收费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47736.X | 申请日: | 2018-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053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0 |
发明(设计)人: | 孙正良;黄金;胡家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G06K17/00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地址: | 21415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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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电子 通行费用 不停车 机动车 读取 车辆收费装置 存储 支付平台 停车 不停车收费系统 人工收费车道 机动车号牌 标签识别 通行效率 信息发送 信息计算 运行状态 智能交通 载客 减速 扣除 发送 反馈 通行 账户 成功 | ||
1.一种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RFID读写设备、车辆收费装置和支付平台实现,所述不停车收费方法包括:
所述RFID读写设备读取运行状态中的机动车电子标识中存储的信息,并将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中存储的信息发送至所述车辆收费装置,其中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中存储的信息包括机动车电子标识的标签识别号、机动车号牌信息和机动车的核定载客/载货量;
所述车辆收费装置根据所述RFID读写设备读取的信息计算机动车的通行费用,并将机动车电子标识的通行费用发送至支付平台;
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机动车的通行费用从与机动车对应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并反馈扣款成功的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的运行速度范围为0~150km/h。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停车收费方法还包括在所述RFID读写设备读取运行状态中的机动车电子标识的步骤前进行的:
所述RFID读写设备与读取运行状态中的机动车电子标识进行安全认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RFID读写设备与机动车电子标识进行安全认证包括:
所述RFID读写设备向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发送认证请求信息;
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与所述RFID读写设备进行双向认证;
当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与所述RFID读写设备双向认证成功后,确定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被所述RFID读写设备授权,以及确定所述RFID读写设备被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授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停车收费方法还包括在所述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机动车的通行费用从与机动车对应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通行费用,并反馈扣款成功的信息的步骤前进行的:
所述支付平台确认所述RFID读写设备的身份合法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平台确认所述RFID读写设备的身份合法性包括:
所述支付平台采用加密算法确认所述RFID读写设备的身份合法性。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宝、微信和银联中的任意一种电子支付账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车主选定所述支付宝、微信和银联中的任意一种电子支付账户与机动车电子标识关联,与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关联的电子支付账户的信息存储在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的用户数据区或者存储在支付平台的后台数据库中。
9.一种不停车收费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RFID读写设备、车辆收费装置和支付平台,所述不停车收费系统包括:
所述RFID读写设备用于读取运行状态中的机动车电子标识中存储的信息,并将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中存储的信息发送至所述车辆收费装置,其中所述机动车电子标识中存储的信息包括机动车电子标识的标签识别号、机动车号牌信息和机动车的核定载客/载货量;
所述车辆收费装置用于根据所述RFID读写设备读取的信息计算机动车的通行费用,并将机动车的通行费用发送至支付平台;
所述支付平台用于根据所述机动车的通行费用从与机动车电子标识对应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并反馈扣款成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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