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810318396.2 | 申请日: | 2018-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9337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2 |
发明(设计)人: | 肖月欣;欧阳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茜茜 |
主分类号: | H01M2/10 | 分类号: | H01M2/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陶荣州 |
地址: | 31800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弹簧 电池 新能源汽车 缓冲支架 支撑板 连接杆 下表面 滑杆 滑套 套接 支撑板上表面 汽车行驶 使用寿命 承载板 夹持板 螺纹筒 螺纹柱 缓冲 卡接 晃动 路况 震动 | ||
1.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包括支撑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上表面靠近四角的位置均卡接有第一滑套(2),且四个第一滑套(2)内均套接有第一滑杆(3),且四个第一滑杆(3)的顶端分别与两个第一连接杆(4)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四个第一弹簧(5)的表面均套接有第一弹簧(5),且四个第一弹簧(5)的两端分别与支撑板(1)和两个第一连接杆(4)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两个第一连接杆(4)的上表面分别与两个固定板(6)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两个固定板(6)的相对面均卡接有螺纹筒(7),且两个螺纹筒(7)内均螺纹连接有螺纹柱(8),且两个螺纹柱(8)相对的一端与两个第一转轴(9)相互远离的一端固定连接,且两个第一转轴(9)的表面均套接有第一轴承(10),且两个第一轴承(10)分别卡接在两个夹持板(11)相互远离的一面,且两个夹持板(11)相互远离的一面分别通过四个第一伸缩杆(12)与两个固定板(6)相互远离的一面固定连接,且四个第一伸缩杆(12)对称设置在两个螺纹柱(8)的上下两侧;
所述支撑板(1)上表面位于四个第一滑套(2)内侧的位置卡接有四个第二滑套(13),且四个第二滑套(13)内均套接有第二滑杆(14),且四个第二滑杆(14)的顶端均与承载板(15)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四个第二滑杆(14)分别位于承载板(15)下表面靠近四角的位置,且四个第二滑杆(14)的表面均套接有第二弹簧(16),且四个第二弹簧(16)的两端分别与支撑板(1)的上表面和承载板(15)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四个第二滑杆(14)的底端分别与两个第二连接杆(17)的上表面固定连接,且两个第二连接杆(17)的下表面分别与两个第一转动装置(18)的上表面固定连接;
两个第一转动装置(18)的下表面通过两个支撑杆(19)与两个第二转动装置(20)的上表面固定连接,且两个第二转动装置(20)的下表面分别与两个连接块(2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且两个连接块(21)的相对面均卡接有第三滑套(22),且两个第三滑套(22)内套接有同一个第三滑杆(23),所述第三滑杆(23)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固定块(24)的相对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三滑杆(23)的表面套接有两个第三弹簧(25),且两个第三弹簧(25)的两端分别与两个连接块(21)相互远离的一面和两个固定块(24)的相对面固定连接,且两个固定块(24)的上表面分别通过四个第二伸缩杆(26)与支撑板(1)的下表面固定连接,且四个第二伸缩杆(26)分别位于支撑板(1)下表面靠近四角的位置,且四个第二伸缩杆(26)均位于四个第一滑套(2)的外侧,且两个固定块(24)的下表面均与底板(27)的上表面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杆(3)的底端与挡块(28)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挡块(28)的直径大于第一滑杆(3)的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柱(8)远离第一转轴(9)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把手(29),所述把手(29)的形状为圆环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板(11)远离把手(29)的一面设置有第一防护垫(30),所述第一防护垫(30)的高度为夹持板(11)高度的0.8倍,所述第一防护垫(30)的宽度与夹持板(11)的宽度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板(15)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二防护垫(31),所述第二防护垫(31)位于第一防护垫(30)的下方,所述第二防护垫(31)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承载板(15)的长度和宽度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缓冲支架,其特征在于:底板(27)的下表面设置有摩擦垫(32),所述摩擦垫(32)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与底板(27)的长度和宽度相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蔡茜茜,未经蔡茜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31839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