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JANUS激酶(JAK)抑制剂的给药方案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69706.3 | 申请日: | 2013-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549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3 |
发明(设计)人: | A·J·冈萨雷斯;S·B·科斯格罗夫;P·B·马尔帕斯;M·R·斯特格曼;W·T·科勒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硕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519 | 分类号: | A61K31/519;A61P17/04;A61P37/0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袁志明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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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哺乳动物 抑制剂 天数 治疗 过敏性皮炎 异位性皮炎 临床征象 给药 | ||
1.Janus激酶-1抑制剂N-甲基-1-{反-4-[甲基(7H-吡咯并[2,3-d]嘧啶-4-基)氨基]环己基}甲烷磺酰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在制备用于治疗狗的过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或其一种或多种症状的药物中的用途,它包括向所述狗以每千克体重0.4-0.6毫克的剂量至少一日两次给予第一治疗有效剂量的所述Janus激酶-1抑制剂,直到14天,接着以每千克体重0.4-0.6毫克的剂量一天一次给予第二治疗有效剂量的所述Janus激酶-1抑制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用于治疗与过敏性皮炎或异位性皮炎有关的瘙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第一治疗有效剂量和所述第二治疗有效剂量是经口给予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第一治疗有效剂量是经肠胃外途径给予的且所述第二治疗有效剂量是经口给予的。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用于治疗与异位性皮炎有关的瘙痒。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用于治疗与过敏性皮炎有关的瘙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是马来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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