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383804.2 | 申请日: | 2018-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735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5 |
发明(设计)人: | 秦育彬;糜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秦育彬;糜江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G06Q20/14 |
代理公司: | 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6115 | 代理人: | 施秀瑾 |
地址: | 330200 江西省南昌市南***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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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节点 式路侧微站不 停车 收费 方法 | ||
1.一种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所采用的收费系统包括: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和车载设备单元(2),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它包括无线通信模块(1-1)和结算功能模块(1-2);
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部署在高速公路上,车载设备单元(2)将车辆的基本信息与当前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进行交互,完成通行费结算后更新当前的位置信息,以供下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费用结算;
当车辆驶入某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的通信区域内,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通过与车载设备单元(2)进行无线通信获取这些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由结算功能模块完成费用的结算;
当费用结算完成后,该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将此处的位置信息发送给车载设备单元实现位置信息的更新,以供下一个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的费用结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还部署在各高速运营公司路段分界点和高速出口处;获取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的通信区域(5)内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而完成通行费结算的功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唯一标识码、车辆历经的上一个位置信息;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包括货车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车辆唯一标识码包含车辆车牌号、车辆类型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覆盖的通信区域;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实现通信区域覆盖单向多个车道的信息处理,支持车辆处于自由行驶状态下变道、跨道的驾驶模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具有通信和费用结算的双重功能,实现路段节点收费,并将该费用直接结算给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所属运营公司,不再需要第三方来统一收费及拆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车辆缴费可支持线上实时扣费或线下缴费,线下缴费可通过移动支付平台或高速公路缴费专用平台实现按月结算。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收费系统无需设置出口收费站,实施入口处只需设置自动栏杆机,用于判断车辆是否安装车载设备单元,若是货运车辆的话,还应在入口处设置货车自动称重车道,自动称重处的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将货车重量计入系统并写入车载设备单元;
或者,进出口均无需设置收费站,车辆实现自由进出。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1)在高速公路全线每1到2公里均匀设置一个。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节点式路侧微站不停车收费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基站分为3类:智能微型收费结算路径站、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和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出口站;
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路径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主线的两侧,除与分界站相邻两侧的路径站之外,各路径站间的部署距离相等;
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分界站:部署在不同运营收费主体的分界处,所述运营收费主体包含在省界的分界处;
所述智能微型收费结算出口站:部署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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