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道路警示拦阻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88305.2 | 申请日: | 2018-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604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3 |
发明(设计)人: | 丁超;师志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超 |
主分类号: | E01F13/04 | 分类号: | E01F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献茹 |
地址: | 453000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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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拦阻杆 安装支架 道路警示 缓冲机构 拦阻装置 违章车辆 一端设置 损伤 长度方向垂直 事故发生概率 交通规则 警示信息 相对安装 支架转动 转动设置 均衡 通行 违反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道路警示拦阻装置,包括拦阻杆、缓冲机构及安装支架。拦阻杆的一端转动设置在安装支架的顶部,拦阻杆能够相对安装支架转动;缓冲机构的一端设置在拦阻杆上,且远离拦阻杆的设置在安装支架上的一端;缓冲机构的另一端设置在安装支架上。本发明的道路警示拦阻装置,将拦阻杆的长度方向垂直于道路通行方向而设置,当拦阻杆受到违章车辆撞击时,违章车辆将被拦停,或者强行通过,本装置对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员给予明确的警示信息,使其积极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减轻事故损伤程度,实现拦阻目的与拦阻代价的相对均衡,解决了现有的拦阻设施,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损伤严重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道路警示拦阻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外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中,对通行高度的限制,主要为限高杆。
采用限高杆,这种表现为刚性撞击的拦阻方式,其事故后果无论是司乘人员,交通工具,还是道路设施,均会受到比较严重的损伤。
考虑到事故后果,在某些重点桥梁、涵洞前方,也会设置两套拦阻装置。首套拦阻装置距离保护目标较远,其结构强度较低,另一套拦阻装置距离保护目标较近,其结构强度较高。拦阻超载、超速车辆时,在首套拦阻装置拦阻失效的情况下,另一套拦阻装置实现终极拦阻,这种拦阻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事故损伤,但首套拦阻装置采用的仍然是强制拦阻方式,依旧会导致损伤发生。
从相关事故分析得知,事故原因并非驾驶员故意为之,多数是因为视线不清,如夜间行驶,或是因注意力不集中而疏于观察。
因此,如果仅倚靠增大限高杆的结构强度,或是提升类似的拦阻设施的拦阻效果的,亦或是倚靠双重刚性阻拦,仅能降低相关事故的损伤程度,当遇超载、超速车辆时,事故后果仍不容乐观。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道路警示拦阻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拦阻设施,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损伤严重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道路警示拦阻装置,包括拦阻杆、缓冲机构及安装支架;
所述拦阻杆的一端转动设置在所述安装支架的顶部,所述拦阻杆能够相对所述安装支架转动;
所述缓冲机构的一端设置在所述拦阻杆上,且远离所述拦阻杆的设置在所述安装支架上的一端;所述缓冲机构的另一端设置在所述安装支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拦阻杆的另一端设有避让段;
所述避让段的形状为弧形。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支架的底部设有安装基板。
进一步地,所述缓冲机构包括缓冲弹簧;
所述缓冲弹簧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拦阻杆和所述安装支架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阻尼机构;
所述阻尼机构设置在所述拦阻杆与所述安装支架之间,所述阻尼机构能够仅在所述缓冲机构使所述拦阻杆复位时起阻尼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阻尼机构包括楔形阻尼环、阻尼卡钳及卡钳弹簧;
所述楔形阻尼环固定连接在所述拦阻杆上,所述楔形阻尼环随所述拦阻杆的转动而同步转动,并且,所述拦阻杆复位时所述楔形阻尼环的厚度变化趋势为递增;
所述阻尼卡钳转动连接在所述安装支架的顶部,所述阻尼卡钳的数量为2个,并且,2个所述阻尼卡钳对称设置在所述楔形阻尼环的两侧;
所述卡钳弹簧设置在所述安装支架的顶部,所述卡钳弹簧与所述阻尼卡钳配合,所述卡钳弹簧能够通过所述阻尼卡钳对所述楔形阻尼环的运动起阻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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