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桑蚕丝绵制品中异味物质的仪器检测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83431.6 | 申请日: | 2018-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322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9 |
发明(设计)人: | 张珏;杭志伟;薛正元;朱亚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纤维检验院 |
主分类号: | G01N30/02 | 分类号: | G01N30/02;G01N30/06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周强 |
地址: | 215128***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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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桑蚕 丝绵 制品 异味 物质 仪器 检测 方法 | ||
本发明属于蚕丝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桑蚕丝绵制品中异味物质的仪器检测方法。本发明利用SPME‑GC/MS找到了桑蚕丝绵制品的异味源色谱峰,揭示了异味与具体化学物质的对应关系,并给出了检测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定量精准、重复性好,异味物质回收率高、操作简便、人员劳动强度降低、对专业人员主观判断依赖度低等优点。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蚕丝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桑蚕丝绵制品中异味物质的仪器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蚕茧缫丝过程中由于现有技术无法完全去除蛹油,残留的蛹油氧化变性,最终的丝织品有可能产生一股特殊的、难以言表的难闻气味,导致丝织品的品质下降,价值损失较大。
针对纺织品的异味,我国目前有以下标准,包括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8024-2011《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和FZ/T20027-2014《羊绒制品异味测定方法》等。这些标准中规定了异味的种类,包括霉味、高沸程石油味(汽油味、煤油味、柴油味等)、鱼腥味、芳香烃味、动物纤维膻味臊味等。目前对于异味检测主要以专业人员在特定环境、按要求以人工嗅闻的方法进行。国家推荐标准GB/T24281-2009《纺织品 有机挥发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提出了一种用仪器代替人工检测纺织品有机挥发物的测定方法,测定纺织品中31种挥发物质。
现有人工嗅闻的方法存在着人员要求高、人为因素影响大、对检测人员身体健康不利等因素。异味检验问题主要是人员、物品和环境随时都在变化,导致结果差异较大。以环境和人员因素而言,标准对实验室的设备和材料、检测环境、试样准备、检验程序等都做了详尽的要求,尤其对检测人员要求包括身体健康,嗅觉正常,不吸烟,不酗酒;检测当天不使用带气味化妆品或护肤品,检测前洗手并用清水漱口去除口腔气味,并且规定了进入检测环境内需要进行2~3次深呼吸,然后静待10秒以适应检测环境等,还对检测人员的嗅觉校准提出了要求,规定长期从事该项目检测的试验人员一个月进行一次嗅觉校准,发生疾病或长期未从事该项目检测时应缩短校准时间等。人员对异味种类的理解、熟悉程度以及个体的因素(身体健康状况、情绪、状态等),对检验结果均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待测样品而言,由于异味是纤维制品,在不同温度、不同保存条件和不同的时间节点,挥发出来的异味严重程度也不同。最后由于异味可能存在毒性和致病性,长期从事该工作对检测人员的健康造成潜在危险。推荐标准GB/T24281只是对已知的31种易挥发化学物质进行了明确规定,31种易挥发化学物质是已知的有毒有害气体,没有涉及易挥发物质与感官气味的联系,更没有涉及丝织品中特殊的难闻气味,没有对异味源的具体物质进行分析和检测。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桑蚕丝绵制品中异味物质的仪器检测方法,用仪器代替人工检测丝织物的异味,极大地提高了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重复性和检测低限,降低了人员工作强度,提升了检测精确度。由于异味是残留蛹油氧化的产物,在人工嗅闻条件下尚不能鉴别出残留蛹油的初期,通过适当的前处理方法加速蛹油氧化,使用高灵敏度的仪器能够识别出残留蛹油,能够起到预警丝织品异味的作用,将检测步骤从成品提前到原料,起到防止异味产生的商品价值损失的作用。
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桑蚕丝绵制品中异味物质的仪器检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待检测桑蚕丝绵制品经过水浸泡、离心脱水后于40℃放置220~250分钟,然后放入顶空进样瓶,得到待检测样瓶;
(2)将无污染桑蚕丝绵制品在沸水中煮沸30min,于120℃干燥20min,然后置于甲醇中超声萃取30min,空气中晾干后于120℃干燥20min,最后经过水浸泡、离心脱水后于40℃放置220~250分钟,然后放入顶空进样瓶,得到空白样瓶;
(3)分别以空白样瓶、待检测样瓶为进样瓶,使用顶空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得空白样色谱图、待检测样色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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