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行车后链轮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10538495.1 | 申请日: | 2018-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7423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江村笃裕;藤田宽司;吉田文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岛野 |
主分类号: | B62M9/10 | 分类号: | B62M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谢栒;初晓琳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堺***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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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链轮 组件 | ||
1.一种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构造成安装到自行车后花鼓组件的链轮支撑本体,所述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包括:
多个链轮;和
链轮托架,所述链轮托架构造成支撑所述多个链轮中的至少一个;其中,
所述链轮托架包括:
至少十个内花键齿,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构造成与所述自行车后花鼓组件的所述链轮支撑本体接合,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在相对于所述自行车后链轮组件的旋转中心轴线的轴向方向上延伸,并且在相对于所述旋转中心轴线的周向方向上彼此间隔开;和
周向延伸的非花键部,所述周向延伸的非花键部设置成在所述轴向方向上与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相邻,并且从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沿相对于所述旋转中心轴线的径向方向凹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的总数等于或大于2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的总数等于或小于2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的总数的范围为22至2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中的至少两个内花键齿相对于所述自行车后链轮组件的旋转中心轴线以第一内齿距角周向布置,以及
所述第一内齿距角的范围为13度到17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第一内齿距角为15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中的至少另外两个内花键齿相对于所述旋转中心轴线以第二内齿距角周向布置,以及
所述第二内齿距角与所述第一内齿距角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第二内齿距角的范围为28度到32度。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第二内齿距角为30度。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第一内齿距角为所述第二内齿距角的一半。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包括多个内花键驱动表面,以在蹬踏期间接收来自所述自行车后花鼓组件的驱动旋转力,
所述多个内花键驱动表面均包括
径向最外边缘,
径向最内边缘,和
径向长度,所述径向长度限定为从所述径向最外边缘到所述径向最内边缘,以及
所述径向长度的总和的范围为11mm至14mm。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径向长度的总和的范围为12mm到13mm。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周向延伸的非花键部设置成使得所述至少十个内花键齿被所述周向延伸的非花键部在所述轴向方向上分成至少十个第一内花键齿和至少十个第二内花键齿。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多个第一内花键齿具有范围为4mm到5mm的第一轴向长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自行车后链轮组件,其中,
所述多个第二内花键齿具有范围为4.5mm至5.5mm的第二轴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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