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船舶用充电桩在审
申请号: | 201810676975.4 | 申请日: | 2018-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094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30 |
发明(设计)人: | 汪胜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航集团芜湖江东船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G08B21/18;G08B21/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张苗 |
地址: | 241000***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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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主控制单元 充电桩 振动感应单元 报警单元 振动报警装置 振动信号 感应振动 阈值时 充电 报警 船舶 信号传输 传输 受损 | ||
1.一种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用充电桩包括充电桩本体和设置于所述充电桩本体中的振动报警装置;其中,
所述振动报警装置包括振动感应单元、主控制单元和报警单元;且,
所述振动感应单元能够感应振动,并将感应到的振动信号传输到主控制单元;
所述主控制单元中设置有振动阈值,当传输到主控制单元中的振动信号大于振动阈值时,所述主控制单元能够控制所述报警单元报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动感应单元选自电涡流式振动感应器和/或激光式振动感应器,且所述振动感应单元与所述主控制单元电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船舶用充电桩还包括充电单元,且所述主控制单元能够控制所述充电单元进行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本体包括壳体(1)和设置于所述壳体(1)外部的充电枪(2),且所述充电枪(2)与所述充电单元电连。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上还嵌设有显示屏(3),且所述显示屏(3)与所述主控制单元电连,所述主控制单元能够将振动信号显示在所述显示屏(3)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的外表面上还设置有安装孔,以使得所述壳体(1)能够安装在墙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设置于远离所述显示屏(3)的侧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枪(2)与所述充电单元通过导线电连,所述船舶用充电桩还包括形成有凹槽的放置块(4),所述导线能够卡合在所述凹槽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选自光报警提示器和/或鸣音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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