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加热烹调器在审
申请号: | 201810883172.6 | 申请日: | 2018-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809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6 |
发明(设计)人: | 依田香子;新田浩朗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2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邓毅;刘畅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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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加热烹调器 蒸汽产生部 烹调材料 加热部 容纳 蒸汽供给 加热 蒸汽 | ||
1.一种加热烹调器,该加热烹调器具有:
容器,其容纳被烹调材料;
加热部,其对所述容器和容纳在所述容器的所述被烹调材料进行加热;
蒸汽产生部,其产生蒸汽;以及
控制部,其对所述加热部和所述蒸汽产生部进行控制,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对所述蒸汽产生部进行控制,以将具有规定的尺寸且为规定的温度的第1蒸汽供给至所述容器内的所述被烹调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烹调器,其中,
所述蒸汽产生部包括过热蒸汽生成部和过热蒸汽冷却部,
所述过热蒸汽生成部生成100℃的蒸汽,并且对所生成的所述蒸汽进行再加热而生成第1过热蒸汽,
所述过热蒸汽冷却部对所述第1过热蒸汽进行冷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热烹调器,其中,
所述第1过热蒸汽的温度为350℃以上且500℃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加热烹调器,其中,
从所述过热蒸汽冷却部输出的蒸汽的温度为250℃以上且300℃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加热烹调器,其中,
所述第1蒸汽的温度为170℃以上且200℃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加热烹调器,其中,
该加热烹调器还具有:
液体箱,其容纳液体;以及
液体供给部,其将容纳在所述液体箱的所述液体供给至所述容器内,
所述控制部构成为以如下方式对所述液体供给部进行控制:在所述第1蒸汽被供给至所述容器内的所述被烹调材料后,将容纳在所述液体箱的所述液体从所述液体供给部供给至所述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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