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ETC防逃费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971413.2 | 申请日: | 2018-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60281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2 |
发明(设计)人: | 李耿;辛晋;黄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邓东坡 |
地址: | 250101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后台服务端 车辆信息 防逃 校验 验证 车辆定位信息 车辆定位 车辆状态 定时采集 激活成功 通讯模块 信息数据 行驶过程 正常车辆 感应器 大车 上传 存储 采集 发送 激活 行驶 | ||
一种ETC防逃费方法,所述防逃费方法应用于ETC系统,所述防逃费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激活成功后,车辆状态感应器定时采集车辆信息并上传至后台服务端,车辆定位通讯模块定时给后台服务端发送车辆定位信息;后台服务端经计算获得车辆的行驶速度,同时,结合上一步骤中获取的车辆信息与后台服务端存储的车辆信息对比进行校验判断,如校验判断为两者信息相同,则识别所述车辆为正常车辆;如两者信息不同,则识别所述车辆为可疑逃费车辆。本发明可以采集车辆多方面的信息数据,提高了识别和判断的准确性;对车辆信息的识别验证,包括激活验证和行驶过程中的定时验证多个层次,能从根本上杜绝车辆大车小标等逃费行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ETC的车辆信息识别方法,属于智能交通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ETC防逃费方法。
背景技术
智能交通,是未来交通系统的发展方向,在这种趋势下,ETC系统得到广泛应用。ETC系统包括后台系统、车道控制器、路侧单元RSU,并设置在ETC车道旁。当车辆通过收费站时,ETC系统和设置在车辆上的车载单元OBU进行信息交互,实现车辆信息的识别,确定该车辆的车型,并从该车辆的账户上扣除该车型相对应的费用,从而实现不停车收费。
ETC车道中能够通行的车辆一般分为4类:其中7座以下的为一类,8-19座的为二类,20-39座的为三类,40座以上为四类,一类车型收费最低,四类车型收费最高。随着ETC技术的发展,各种类型的货运车辆也将能实现不停车收费,以提高公路通行的效率。
大车小标是一种偷逃通行费行为,即将实际办理ETC的车辆,在提交资料时有意改为较小车型,使对应的高速公路计费标准降低,从而达到少交通行费的目的。目前主要的ETC防逃费措施主要为事中审核、事后稽查两种途径。事中审核,是ETC办理人员审核用户提交的车辆资料是否与现场车辆一致,并亲自将车载单元OBU按照业务标准要求安装于办理车辆上。事后稽查,是将用户办理ETC时提供的车辆信息与交警系统的车辆信息作比对,以此来发现车辆是否有大车小标等逃费行为。
以上二种方式均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大车小标等逃费问题,原因在于:首先,ETC工作人员存在作弊可能,工作人员如不按业务标准要求安装车载单元OBU,从而使车主可以事后将车载单元OBU移装到其它车辆上,造成大车小标;其次,目前ETC已实现全国联网收费,车辆可在任一联网省份开通ETC业务,但是配套的ETC防逃费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各省ETC发行方只能根据本省系统内的车辆及通行信息判断车辆是否存在大车小标逃费问题。如果一个车辆根本就不在其办理ETC的省份通行,就很难被发现存在大车小标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ETC系统车辆防逃费的行为识别和判断提供了基础。
如中国专利(申请公布号CN105488855A)公开了一种“ETC系统中车型识别方法”,利用多普勒雷达装置获取待识别车辆的感应数据,进行车型识别;获取待识别车辆的电子标签内对应的车型信息和待识别车辆的图片;将获取的车型信息与多普勒雷达装置的车型识别结果进行比对,得到车型比对结果;根据所述的车型比对结果,执行相应的操作。通过该方法,能够及时的发现电子标签对应的车型信息与车辆不对应的情况,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能够有效避免车辆的偷逃费。
再如中国专利(授权公告号CN204695402 U)公开了一种“ETC车道车辆检测系统”,包括车道主机、位于ETC车道上的固定架、与车道主机电性连接的激光扫描传感器和车牌识别装置,激光扫描传感器和车牌识别装置均固定于固定架上,激光扫描传感器设有第一激光口和第二激光口,第一激光口和第二激光口均面向ETC车道,第一激光口和第二激光口沿ETC车道长度方向布置。本实用新型通过激光扫描传感器、车牌识别装置和车道控制器重构车辆的三维轮廓,进行精确车型识别,就算大车装了小车的OBU,由于车辆信息与OBU信息不符合,大车将无法通行,防止车辆在ETC车道上的逃费行为,维护高速公路业主的利益,维持交通运输市场的秩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未经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971413.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