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126122.X | 申请日: | 2018-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855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5 |
发明(设计)人: | 钟为金;张琼月;谭尊林;李源;蒲楠;何恒志;肖攀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S13/86 | 分类号: | G01S13/86;G01S7/36;H04K3/00 |
代理公司: | 成都金英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18 | 代理人: | 袁英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控系统 车载无人机 监测子系统 专用无线电 车载系统 光电雷达 雷达探测 压制设备 无线电 敏感区域 现实需求 跟踪 管控 灵活 | ||
1.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载系统、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专用无线电监测子系统、无线电压制设备子系统和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
所述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专用无线电监测子系统、无线电压制设备子系统均与车载系统和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相连;
所述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用于无人机的探测,以及无人机运动参数信息的采集;
所述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用于对无人机目标进行捕获、跟踪、识别,并向管控中心传输实时图像;
所述专用无线电监测子系统用于解析无人机遥控或者图传协议,从而获取到无人机的设备ID、位置、速度相关信息进行采集;
所述无线电压制设备子系统用于对无人机的飞控信号、图像信号上下行频段干扰,迫使无人机降落;
所述车载系统用于实现对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专用无线电监测子系统、无线电压制设备子系统的承载和运输,并实现对无人机管控目标机动跟踪;
所述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用于处理检测到的信息,并进行数据冗余和评估分析,确认信息冗余与虚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为全数字有源数字相控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包括长焦高清摄像机、大面阵非制冷或制冷红外热成像仪、精密伺服转台和自动跟踪模块,所述长焦高清摄像机、大面阵非制冷或制冷红外热成像仪和自动跟踪模块均与精密伺服转台相连;所述长焦高清摄像机的视频输出信号,以及大面阵非制冷或制冷红外热成像仪的输出信号均输出到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所述自动跟踪模块用于实现两路视频信号进行跟踪和分析;所述精密伺服转台用于对无人机有效跟踪和显示,并能采用远程控制辅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专用无线电监测子系统包括高增益接收天线和专用无线电监测系统主机,所述专用无线电监测系统主机包括AD9361射频处理芯片和FPGA数字处理器,所述高增益接收天线、AD9361射频处理芯片和FPGA数字处理器依次相连,所述FPGA数字处理器与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相连;所述FPGA数字处理器用于对天线接收信号通过高增益宽频段AD9361射频处理芯片获取12路IQ数据进行解析处理,并采用扩频通信技术对信号进行分析与解调处理,以及无人机无线电通信频段的侦测和解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电压制设备子系统包括大功率发射天线、AD9558芯片和FPGA编程芯片;所述大功率发射天线、AD9558芯片和FPGA编程芯片依次相连,所述FPGA编程芯片与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相连;所述AD9558芯片用于通过内部编码产生8-32个信号频率,并集成多种干扰压制模式,实现对无人机通信频段阻塞式干扰,达到无人机的驱离和迫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系统包括装置移动系统、软件操作台、图像采集系统、空调系统和供电系统;所述装置移动系统采用重型电动液压升降支撑杆;所述软件操作台用于用户通过其实现对车辆各个功能部件控制;所述图像采集系统包括多台网络摄像机和/或硬盘录像机;所述供电系统包括市电供电单元和发电机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无人机管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管控系统平台包括具有计算机程序执行能力的智能终端设备,用于实时处理并显示无人机管控系统实时数据。
8.车载无人机管控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 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探测到无人机目标,将探测信息发送至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
S2,所述光电雷达跟踪识别子系统对无人机目标进行识别跟踪,结合专用无线电监测子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S3,若核实结果为“假”,则判定为虚假告警,从低小慢雷达探测子系统中删除此无人机目标;若核实结果为“真”,则启动无线电压制设备子系统,对无人机目标进行处置;
S4,处理完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成都九洲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12612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