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监护报警系统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143896.3 | 申请日: | 2018-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431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8 |
发明(设计)人: | 潘晓亭 | 申请(专利权)人: | 来邦科技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04 | 分类号: | G08B21/04;H04W4/021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齐则琳;张雷 |
地址: | 2424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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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穿戴装置 信标装置 监护报警 发送报警信息 监护 报警平台 探测装置 避免误判 发送通知 通知信息 预设距离 预设 报警 场景 携带 检测 应用 | ||
1.一种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设置在监护区域的探测装置、信标装置,以及用于由被监护人携带的可穿戴装置;
所述探测装置用于若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所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向所述可穿戴装置、信标装置中的一个发送通知信息;
所述可穿戴装置、信标装置中的一个用于若获取到所述通知信息,且与所述可穿戴装置、信标装置中的另一个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发送报警信息至报警平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装置用于若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所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向所述可穿戴装置发送第一信息;
所述可穿戴装置用于若获取到所述第一信息,且与所述信标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发送报警信息至报警平台。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装置用于若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所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向所述信标装置发送第二信息;
所述信标装置用于若获取到所述第二信息,且与所述可穿戴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发送报警信息至报警平台。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装置包括探测模块、第一控制器和第一通信单元,所述探测模块、第一通信单元均连接于所述第一控制器;所述第一控制器用于若预设时间内未从所述探测模块获取到动作信号,通过所述第一通信单元向所述可穿戴装置发送所述第一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模块包括红外热释电传感器,所述红外热释电传感器的探测方向朝向被监护人位于监护区域时所处的位置;和/或
所述探测模块包括振动探测器,所述振动探测器用于装设于被监护人位于监护区域时所处的位置。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装置包括第二通信单元和第二控制器,所述第二通信单元用于将从所述探测装置获取的动作信号发送至所述第二控制器,所述第二控制器用于若获取到所述动作信号,且与所述信标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通过所述第二通信单元发送报警信息至所述报警平台。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装置为手环、智能表或智能眼镜。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标装置包括用于在所述预设距离内广播信标特征信息的第三通信单元。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标装置还包括连接于所述第三通信单元的触发单元,所述第三通信单元还用于若所述触发单元被触发,发送求助信息至所述报警平台。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监护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单元、第二通信单元、第三通信单元均包括低功耗蓝牙芯片。
11.一种监护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且所述被监护人携带的可穿戴装置与所述监护区域内信标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发送报警信息至报警平台。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监护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且所述被监护人携带的可穿戴装置与所述监护区域内信标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发送报警信息至报警平台,具体包括:
若所述监护区域内的探测装置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所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向所述可穿戴装置发送第一信息;
若接收到所述第一信息的可穿戴装置与所述信标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所述可穿戴装置发送报警信息至所述报警平台。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监护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且所述被监护人携带的可穿戴装置与所述监护区域内信标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发送报警信息至报警平台,具体包括:
若所述监护区域内的探测装置预设时间内未检测到所述监护区域内被监护人的动作,向所述信标装置发送第二信息;
若接收到所述第二信息的信标装置与所述可穿戴装置的距离小于预设距离,所述信标装置发送报警信息至所述报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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