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催化裂解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61409.3 | 申请日: | 2018-10-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999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发明(设计)人: | 罗一斌;欧阳颖;邢恩会;舒兴田;成晓洁;朱根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7C4/06 | 分类号: | C07C4/06;C07C11/04;C07C11/06;C07C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董琳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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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催化 裂解 方法 | ||
1.一种催化裂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在催化裂解反应条件下,使催化裂解原料油在自由基引发剂存在下与催化裂解催化剂接触,进行催化裂解反应;
所述自由基引发剂包括树枝状聚合物和/或超支化聚合物,所述树枝状聚合物和所述超支化聚合物的支化度各自独立地为0.3~1,所述树枝状聚合物和所述超支化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各自独立地大于10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自由基引发剂与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的重量之比为(0.00001~0.0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使所述自由基引发剂与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一同进入催化裂解反应体系,或者包括:使所述自由基引发剂与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分别进入催化裂解反应体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树枝状聚合物的支化度为1,所述超支化聚合物的支化度大于0.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树枝状聚合物和所述超支化聚合物的重均分子量各自独立地为3000~300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树枝状聚合物和所述超支化聚合物各自独立地为聚烯烃、聚醚酯、聚醚、聚氨酯、聚酰胺或聚硅烷,或者为它们中二者或三者的组合。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树枝状聚合物和所述超支化聚合物各自独立地为聚醚和/或聚酰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自由基引发剂为超支化聚缩水甘油醚、端基改性的超支化聚缩水甘油醚、树枝状聚酰胺-胺或超支化聚酰胺-胺,或者为它们中二者或三者的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端基改性的超支化聚缩水甘油醚的所述端基为碳原子数为2~10的酯基、胺基或巯基,或者为它们中两者或三者的组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裂解反应条件包括:反应温度为450~700℃,重时空速为1~50h-1,剂油比为1~20。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为碳原子数为4~14的烃、石脑油、轻循环油、减压柴油或减压渣油,或者为它们中二者或三者的组合。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裂解催化剂为含有Y型分子筛和择形分子筛的催化裂解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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