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811408278.7 | 申请日: | 2018-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062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11 |
发明(设计)人: | 陆群;赵关省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3/00 | 分类号: | B60R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芦玲玲 |
地址: | 101300 北京市顺义区仁***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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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电 发光 汽车 标识 车辆 | ||
1.一种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包括:标识总成(1)和风力发电装置(2);其中,
所述标识总成(1)与所述风力发电装置(2)相连接,所述风力发电装置(2)利用风力发电,并将电能输送至所述标识总成(1),以使所述标识总成(1)发光;
所述标识总成(1)包括:
第一支撑体(11),所述第一支撑体(11)设置有透光标识(12),所述透光标识(12)内设置有导光体,所述导光体与所述风力发电装置(2)相连接;所述第一支撑体(11)开设有多个第一透风孔(13),风通过各所述第一透风孔(13)流经风力发电装置(2);
第二支撑体(14),所述第二支撑体(14)与所述第一支撑体(11)连接成密封的壳体,所述风力发电装置(2)与所述第二支撑体(14)相连接;所述第二支撑体(14)开设有多个第二透风孔(15),风依次通过各所述第一透风孔(13)和各所述第二透风孔(15)流经所述风力发电装置(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体(11)包括:第一板(111)和环体(112);
所述第一板(111)连接于所述环体(112)的一侧,所述第一板(111)设置有所述透光标识(12)和多个所述第一透风孔(1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
各所述第一透风孔(13)分布于所述透光标识(12)的周围。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体(11)还包括:
连接耳(16),所述连接耳(16)与所述环体(112)相连接,所述环体(112)通过所述连接耳(16)与待连接件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体(14)包括:
第二板(141),所述第二板(141)连接于所述环体(112)的另一侧,并且,所述第二板(141)设置有多个所述第二透风孔(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板(141)的周向设置有翻边结构(14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力发电装置(2)包括:发电机(21)和叶轮(22);其中,
所述叶轮(22)与所述发电机(21)的输入轴相连接,风带动所述叶轮(22)转动,所述叶轮(22)带动所述发电机(21)的输入轴转动,所述发电机(21)将风能转换为电能;
所述发电机(21)与所述标识总成(1)相连接,以将电能输送至所述标识总成(1)。
8.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发电发光汽车标识,所述标识总成(1)与车辆的车身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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