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店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417740.X | 申请日: | 2018-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40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5 |
发明(设计)人: | 刘才;康乐;陈德玉;章密;谢雄;姚小梅;季晓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50/14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孟旭彤 |
地址: | 201824 上海市嘉***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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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前台模块 产品管理 订单管理 方式接入 后台模块 客户管理 入口接入 小程序 分销 后台 店铺 管理 | ||
1.一种微店系统,微店是基于微信平台的店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模块:
后台模块,运营人员对于店主微店的管理,分别包括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店主管理和店主客户管理;
中台模块,店主通过中台对微店进行管理,包括店铺设置、产品管理、订单管理、收入管理和公众号管理;
前台模块,用户在前台进行产品的查看、搜索、下单支付以及查看订单;其中,
用户通过前台模块以H5、公众号或小程序的方式接入,前台模块通过微信入口接入微信后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店系统,其特征在于,微店系统中页面管理流程包括:
A1,查看微店店铺首页,判断分销商是否设置配置信息,如果已经做了设置,则展示分销商配置信息,
A2,如果没有设置,则展示微店通用设置配置;
A3,在对分销商配置信息完成后,进入广告位查看图片,进入推荐位查看推荐位;
A4,对于推荐位后的操作包括删除推荐产品和对推荐产品进行排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店系统,其特征在于,微店系统中页面管理流程还包括:
B1,查看微店店铺审核状态,如果审核已经通过,则店铺状态设为开通,开通该微店店铺;
B2,如果微店店铺审核状态没有通过,则设置店铺状态为驳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店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H5页面的支付流程包括:
C1,从商户后台生成图文消息链接或者二维码发送至用户;
C2,用户点击消息或者扫描二维码,在微信客户端的微信浏览器中打开商户H5网页;
C3,客户端在网页内请求生成支付订单至商户后台;
C4,商户后台生成商户订单;
C5,商户后台调用下单API,在微信支付系统中生成预付单,微信支付系统返回预付单信息至商会后台;
C6,商户后台生成JSAPI页面调用的支付参数并且签名,并且返回支付参数至客户端;
C7,用户在客户端点击发起支付,发送JSAPI接口请求支付至微信支付系统;
C8,微信支付系统检查参数合法性和授权域权限,返回验证结果至客户端,并要求支付授权,提示输入密码;
C9,用户在客户端确认支付,输入密码,提交支付授权至微信支付系统,微信支付系统验证授权;
C10,微信支付系统异步通知商户后台支付结果;
C11,商户后台通知微信支付系统处理结果;
C12,微信支付系统将支付结果返回客户端,并且发出微信消息提示,展示支付消息给用户;
C13,客户端跳转回商户H5页面,查询商户后台支付结果;
C14,商户后台调用查询API,向微信支付系统查询支付结果,微信支付系统返回支付结果给商户后台,向客户端返回支付结果;
C15,客户端展示商户发货以及支付完成页面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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