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店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417740.X | 申请日: | 2018-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40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5 |
发明(设计)人: | 刘才;康乐;陈德玉;章密;谢雄;姚小梅;季晓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景域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50/14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孟旭彤 |
地址: | 201824 上海市嘉***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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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前台模块 产品管理 订单管理 方式接入 后台模块 客户管理 入口接入 小程序 分销 后台 店铺 管理 | ||
一种微店系统,微店是基于微信平台的店铺,包括模块:后台模块,分别包括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店主管理和分销商客户管理;中台模块,店主通过中台对微店进行管理;前台模块,用户通过前台模块以H5、公众号或小程序的方式接入,前台模块通过微信入口接入微信后台。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电子商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基于微信平台的微店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旅游市场结构中,线上市场占比大约只占20%左右,即有80%的旅游市场在线下,线下市场普遍互联网接入程度比较低,对于旅游产品的销售效率低下;目前线下的旅游分销商普遍采取人工收集游客订单信息,再由分销商自己去各大OTA平台为游客下单,整个交易环节繁琐且效率低下,
微信作为一个超级APP,日活跃用户达9亿多,蕴含着巨大的流量,微信方便快捷的分享机制和微信支付方式为产品的传播和交易提供了理想的环境;
微店系统为分销商提供一个属于自己的微店,分销商可自定义产品价格,并将产品购买二维码或链接提供给客户,游客扫码后直接进行下单,整个流程简单方便,既利于游客能快捷下单并事后查看订单相关信息,又能帮助分销商节省人力成本,提高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的微店系统,可以用于旅游产品的微信平台营销管理。
本发明的实施例之一,一种微店系统,微店是基于微信平台的店铺,包括以下模块:
后台模块,分别包括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店主管理和分销商客户管理。
中台模块,店主通过中台对微店进行管理。
前台模块,用户通过前台模块以H5、公众号或小程序的方式接入。
前台模块通过微信入口接入微信后台。
微店系统中页面管理流程包括:
A1,查看微店店铺首页,判断分销商是否设置配置信息,如果已经做了设置,则展示分销商配置信息,
A2,如果没有设置,则展示微店通用设置配置;
A3,在对分销商配置信息完成后,进入广告位查看图片,进入推荐位查看推荐位;
A4,对于推荐位后的操作包括删除推荐产品和对推荐产品进行排序。
微店系统中页面管理流程还包括:
B1,查看微店店铺审核状态,如果审核已经通过,则店铺状态设为开通,开通该微店店铺;
B2,如果微店店铺审核状态没有通过,则设置店铺状态为驳回。
附图说明
通过参考附图阅读下文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易于理解。在附图中,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示出了本发明的若干实施方式,其中:
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微店系统组成示意图。
图2本发明实施例中微店系统模块逻辑示意图。
图3本发明实施例中微店页面管理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一个或者多个实施例,本发明微店系统基于SaaS(软件即服务)构建“去中心化”的旅游移动电商平台。涉及到的用户群包括:兼职人群、旅游从业者、线下旅行社、景区\酒店供应商。如图1和2所示,微店系统平台包括:后台、中台、前台(H5,公众号,小程序),涉及角色包括:运营、财务,分销商、游客。
后台模块,运营人员对于店主微店的管理,分别包括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店主管理和店主客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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