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HA-88的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527253.9 | 申请日: | 2018-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035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梓;范小鹏;管波;孙春光;李海平;郭平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常山科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401/14 | 分类号: | C07D401/14;C08K5/349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李素兰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滨海新***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聚合 受阻 胺类光 稳定剂 ha 88 制备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一种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HA‑88的制备方法,该方法先使N,N’‑双(3‑氨丙基)乙二胺与第一部分三聚氯氰反应生成6‑氯‑1,3,5‑三嗪‑2,4‑双(1,5,8,12‑四氮杂正十二烷),再加入第二部分三聚氯氰进行缩合反应,最后以N‑丁基‑2,2,6,6‑四甲基‑4‑哌啶胺进行封端。本发明采用新的合成路线,使HA‑88的合成工艺更易控制,改善了以往类似的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分子量调控困难的问题,优化了分子量分布,提高了产品品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的制备方法,更具体地,涉及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HA-88的制备。
背景技术
受阻胺类光稳定剂(Hindered Amine Light Stabilizer,简称HALS)是一种高效的抑制高分子材料光氧化降解的助剂,其光稳定效果是传统的吸收型光稳定剂的2-4倍。该类物质与紫外线吸收剂和抗氧剂有良好的协同效应,与多种高分子材料具有良好的相容性。由于其良好的应用性能,HALS自问世以来一直是聚合物抗老化领域的重要发展品种,也是发展最快的一类高效光稳定剂。
早期的HALS产品由于其相对分子量较低,在应用过程中具有不耐抽提和易迁移的缺点。基于此,高分子量化成为HALS的发展趋势之一。现市场上广泛使用的HALS类光稳定剂UV-944、UV-622、UV-3346等均属于具有较高分子量的聚合型产品。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较高的分子量有利于解决耐抽提问题,但是分子量过高会导致HALS在聚合物中的迁移性过低,影响光稳定效果的发挥。因此,需要把HALS产品的分子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般以2000-3000为宜(可参考冯亚青、陈立功主编的《助剂化学剂工艺学》第二版,化学工业出版社,155页的表述)。
HA-88是一种高分子量、低聚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其结构如下。
n为1-3的整数。
HA-88与不同类型的聚合物具有良好的相容性、低挥发性、适宜的迁移速率、高耐萃取性等一系列优秀的应用性能,特别适合用作纤维、薄膜、磁带、涂料等材料的光稳定剂。该产品自推广以来市场,反响良好,供不应求。但HA-88的合成工艺始终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体现为分子量调控困难,分布较宽。
关于HA-88合成的文献报道较少,专利US20130203904报道了几种聚合型HALS的制备,其中一种以N-丁基-2,2,6,6-四甲基-4-哌啶胺、三聚氯氰、N,N’-双(3-氨丙基)乙二胺为原料,具体操作是:先将三聚氯氰和N-丁基-2,2,6,6-四甲基-4-哌啶胺在95℃下反应,再直接向体系中加入N,N’-双(3-氨丙基)乙二胺,氢氧化钠水溶液催化,回流脱水反应合成中间体。中间体反应液经过水洗后,向体系中滴加三聚氯氰溶液进行聚合,最终封端并进行后处理,采用此种方法制备得到的产品的数均分子量Mn=5597,重均分子量Mw=13159,分散指数PDI=2.35。聚合物分散指数描述了聚合物的分子量分布,该专利报道的分散指数2.35较高,说明聚合物中分子量过高和过低的成分较多,而适中的较少。如前所述,过高或过低的分子量都会对HALS光稳定效果的发挥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提供一种新的方法以制备分子量分布更加合理适中的HA-88很有必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HA-88的制备方法,该合成方法更易控制,改善了以往类似的聚合型受阻胺类光稳定剂分子量调控困难的问题,优化了HA-88的分子量分布,提高了产品品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常山科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常山科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527253.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