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抗沉性船舶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0743943.7 | 申请日: | 2018-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069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1 |
发明(设计)人: | 周妍;任淑霞;姜伟;张卓;王伟彬;李晓清;姜扶英;范伟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B3/14 | 分类号: | B63B3/14;B63B3/56;B63B11/00;B63B11/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知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1 | 代理人: | 吕晓蕾;国威 |
地址: | 510623 广东省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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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三层 船舶结构 沉性 高抗 舷侧结构 内侧板 内底板 本实用新型 船底板 舷侧板 最外层 船舶 舱室 恶劣工况 抗沉性 船舱 动能 水密 分隔 下沉 破损 安全 吸收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抗沉性船舶结构,提高了船舶的抗沉性,安全,在恶劣工况下不易沉。一种高抗沉性船舶结构,包括三层底结构和三层舷侧结构,所述三层底结构包括位于船舶最外层的船底板,位于船底板内侧的第一内底板,位于第一内底板内侧的第二内底板;所述三层舷侧结构包括位于舷侧最外层的舷侧板,位于舷侧板内侧的第一内侧板,位于第一内侧板内侧的第二内侧板。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高抗沉性船舶结构设有三层底结构和三层舷侧结构,使船舶能吸收更多的碰撞动能,且船底和船舱各舱室之间皆设有水密分隔,即使超过两舱破损也不易下沉,更安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舶结构布置,特别是一种提高抗沉性的船舶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一般干散货船的破舱稳性要求的规范只有ICLL 66/1988议定书和SOLAS内做了规定。
其中ICLL 66/1988议定书的破舱要求是:1、对A,B-60型干舷货船的要求是任意一舱破损不沉;2、对B-100型干舷货船任意两舱破损不沉。这里“不沉”是指满足规范中对破损后的稳性要求(下同)。破损范围:纵向为1/3L2/3或14.5m,取小者;横向为B/5或11.5m,取小者;垂向自基线向上无限制。
其中SOLAS2009确定性破损计算方法要求计算船底破损,适用于不设双层底或双层底设置异常的客船和货船。破损范围:自首垂线起0.3L,纵向为1/3L2/3或14.5m,取小者;横向为B/6或10m,取小者;垂向为B/20或2m,取小者。任何其他部分,纵向为1/3L2/3或14.5m,取小者;横向为B/6或5m,取小者;垂向为B/20或2m,取小者。也就是舱底区域任两舱破损不沉。
由此可见,对于一般干散货船目前的破舱稳性要求,确定性算法的最高要求为任意两舱破损不沉。若无双层底则还需满足舱底区域任两舱破损不沉。
如图1所示为现有单壳散货船,所述单壳散货船的舷侧单层不设舱室,船底处不设水密分隔。如图2所示为双壳干货船,其上所示的虚线为双壳干货船的水密分隔,水密分隔不密集。
如图1和图2所述的单壳散货船和双壳干货船,用来装运特殊货品(例如放射性物品)时,对破舱稳性的要求要更高,仅仅满足以上规范的基本要求并不安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高抗沉性船舶结构,提高了船舶的抗沉性,安全,在恶劣工况下不易沉。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抗沉性船舶结构,包括三层底结构和三层舷侧结构,所述三层底结构包括位于船舶最外层的船底板,位于船底板内侧的第一内底板,位于第一内底板内侧的第二内底板;所述三层舷侧结构包括位于舷侧最外层的舷侧板,位于舷侧板内侧的第一内侧板,位于第一内侧板内侧的第二内侧板。
本实用新型所述船底板和第一内底板之间左右对称的设置压载水舱,所述压载水舱之间设置水密分隔。
本实用新型在所述第一内底板和第二内底板之间设置两个管弄舱室和一个通风舱室,两个管弄舱室位于通风舱室两侧,所述管弄舱室和通风舱室之间设置水密分隔。
本实用新型所述舷侧板和第一内侧板之间设置空舱,所述第一内侧板和第二内侧板之间设置抗横倾水舱,所述空舱和抗横倾水舱之间设置水密分隔。
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二内侧板内侧和第二内底板上方设为货舱;货舱的侧壁和底面皆设有水密分隔。
本实用新型所述第一内底板、第二内侧板围成的船底和舷侧拐角处设为底边舱,所述底边舱内设置抗扭箱。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高抗沉性船舶结构设有三层底结构和三层舷侧结构,使船舶能吸收更多的碰撞动能,且船底和船舱各舱室之间皆设有水密分隔,即使超过两舱破损也不易下沉,更安全。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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