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人车限行引导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46299.3 | 申请日: | 2018-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289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19 |
发明(设计)人: | 范佳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范佳明 |
主分类号: | E01F13/06 | 分类号: | E01F13/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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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限行 纵长 锁止栓 引导单元 引导装置 消防 人车 本实用新型 可拆卸连接 单元配合 纵长延伸 最小距离 第一端 可旋转 固接 平行 | ||
1.一种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包括:
限行单元,所述限行单元整体呈纵长延伸设置,包括位于纵长方向一侧的第一限行末端;及
与所述限行单元配合的引导单元,所述引导单元至少包括设于所述限行单元两侧的第一引导栏及第二引导栏,所述第一引导栏及所述第二引导栏分别与所述限行单元的最小距离均不小于75cm同时不大于85cm,在平行于所述纵长方向的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一引导栏及所述第二引导栏超出所述第一限行末端设置;
所述限行单元包括至少一个与地面相对固定的限行柱及一个与地面相对固定的锁止栓以及设于所述限行柱与所述锁止栓之间的消防栏,所述消防栏在所述纵长方向上的第一端与所述限行柱可旋转固接,所述消防栏在所述纵长方向上的第二端与所述锁止栓可拆卸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车限行引导装置至少包括正常使用的第一状态及消防使用的第二状态;在所述第一状态下,所述消防栏的第二端与所述锁止栓相对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状态下,所述消防栏的第二端与所述锁止栓分离,所述消防栏可绕所述限行柱旋转到不平行所述第一方向的第三方向上,以构成消防通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栏的第二端与所述锁止栓通过锁具连接。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车限行引导装置用于限制小区入户通道口的人车分流,以入户方向为向内方向,在从所述第一状态切换到所述第二状态时,所述消防栏相对于所述限行柱单向旋转设置,所述单向旋转方向为自所述锁止栓向外的方向。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栏的第一端与所述限行柱并行设置,并在两者相对的侧面之间通过铰链铰接。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栏的第一端与所述限行柱内外嵌套设置,所述消防栏的第一端与所述限行柱的重叠部分的高度不小于5c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导栏沿所述第一方向具有落后所述第一限行末端的第三端及超出所述第一限行末端的第四端,所述第二引导栏沿所述第一方向具有落后所述第一限行末端的第五端及超出所述第一限行末端的第六端,所述第一引导栏的第三端和/或所述第二引导栏的第五端可拆卸设置。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导栏及所述第二引导栏沿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小区入户通道口的墙壁配合,所述第一引导栏及所述第二引导栏与所述墙壁的间隙小于50cm,所述第一限行末端与所述墙壁的距离小于110cm。
9.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导栏或所述第二引导栏之一与所述限行单元平行设置,所述第一引导栏或所述第二引导栏另一相对于所述限行单元倾斜设置,所述倾斜设置的倾斜角小于60度且大于40度。
10.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人车限行引导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单元包括第三引导栏,所述第三引导栏连接所述第一引导栏及所述第二引导栏,所述第一引导栏、第二引导栏及第三引导栏与所述限行单元构成一引导通道,所述引导通道的最小宽度不小于75cm同时不大于8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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