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卸车试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50435.9 | 申请日: | 2018-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6723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9 |
发明(设计)人: | 刘鹏;曾鸣;陈宣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M17/007 | 分类号: | G01M17/007 |
代理公司: | 广州中浚雄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44254 | 代理人: | 刘刚成 |
地址: | 51085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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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道区 弯道 自卸车 路段 长波 试验装置 上下平行设置 坑洼路面 上坡路段 下坡路段 上下坡 通过性 平道 平直 合理性 出厂 检验 改造 | ||
1.一种自卸车试验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弯道区、第二弯道区、第一直道区和第二直道区,第一直道区和第二直道区上下平行设置,第一弯道区和第二弯道区分别设在第一直道区、第二直道区的左右两端,第一弯道区为坑洼路段区,所述第一直道区包括上坡路段区、平道区和下坡路段区,所述第二直道区和第二弯道区为平直路段区,在第一直道区和第二直道区之间设有长波路段区。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试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道区设在上坡路段区和下坡路段区之间,上坡路段区和下坡路段区对称设置。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试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波路段区包括两个并排设置的波浪路段,其中一个波浪路段的波峰与另一个波浪路段的波谷相对应,两个波浪路段的高度差不超过0.2m。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试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坑洼路段区中最大坑洼处的高度不大于0.15m。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车试验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弯道区、第二弯道区、第一直道区和第二直道区的边缘设有石墩防护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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