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SCR箱及副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92343.7 | 申请日: | 2018-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930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6 |
发明(设计)人: | 孙德亮;汤志军;刘俊杰;梁延会;于盛通;王宗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3/18 | 分类号: | F01N13/18;F01N3/28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海建 |
地址: | 261001 山东省潍坊***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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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副消声器 第一连接部 整车 消声器 本实用新型 第二连接部 可拆卸连接 尾部空间 安装点 第一端 排气管 尾节 紧凑 | ||
1.一种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副消声器本体(1),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的第一端设置有与SCR箱(4)的尾部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连接部(2),所述副消声器的第二端设置有与排气管尾节连接的第二连接部(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2)为法兰,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的第一端通过所述法兰与所述SCR箱(4)的尾部的第一法兰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3)为法兰,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的第二端通过所述法兰与所述排气管尾节的第二法兰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包括:
与所述SCR箱(4)的尾部连通的第一管路,所述第一管路的与所述SCR箱(4)连接的第一端设置有所述第一连接部(2),所述第一管路的直径与所述SCR箱(4)的尾部端口的直径相等;
与所述第一管路的第二端连通的第二管路,所述第二管路的直径与排气管尾节的直径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的第一端与所述SCR箱(4)的尾部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的第二端与所述排气管尾节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与所述第一连接部(2)为一体成型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消声器本体(1)与所述第二连接部(3)为一体成型结构。
9.一种SCR箱,包括SCR箱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SCR箱本体的尾部设置有副消声器,所述副消声器为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副消声器;
所述SCR箱本体上设置有与所述副消声器的第一连接部(2)连接的第三连接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SCR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2)为法兰,所述第三连接部为第一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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