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用照明装置及车辆用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821421214.6 | 申请日: | 2018-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355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2 |
发明(设计)人: | 上野岬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41/141 | 分类号: | F21S41/141;F21S43/14;F21W107/1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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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用照明装置 不等边三角形 发光元件 灯座 车辆用 灯具 基板 线段 本实用新型 发光二极管 配光特性 俯视 | ||
1.一种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灯座;
基板,其设置在所述灯座的一侧端部;
三个发光元件,其设置在所述基板上,
在俯视时,由连接所述三个发光元件各自的中心的线段构成的三角形为不等边三角形,
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包含在所述不等边三角形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三个发光元件分别为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元件以及第三发光元件,
在俯视时,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中心位置和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中心位置以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一线段为对称轴而线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三个发光元件分别为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元件以及第三发光元件,
在俯视时,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形状和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形状以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一线段为对称轴而线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三个发光元件分别为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元件以及第三发光元件,
在俯视时,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二线段与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一线段正交,
所述第三发光元件的中心相对于所述第二线段设置在与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中心及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中心相反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三个发光元件分别为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元件以及第三发光元件,
在俯视时,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二线段与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一线段正交,
所述第三发光元件的中心与所述第二线段之间的最短距离比所述第一发光元件的中心与所述第二线段之间的最短距离以及所述第二发光元件的中心与所述第二线段之间的最短距离中的至少一个长。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还具备框部,该框部设置在所述基板上且包围所述三个发光元件,
在俯视时,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二线段与穿过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的中心的第一线段正交,
在俯视时,所述框部的形状设为以所述第二线段为对称轴而线对称的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框部具有:
第一侧壁;
第二侧壁,其与所述第一侧壁对峙;
第三侧壁,其一侧端部与所述第一侧壁的一侧端部连接,另一侧端部与所述第二侧壁的一侧端部连接;
第四侧壁,其一侧端部与所述第一侧壁的另一侧端部连接,另一侧端部与所述第二侧壁的另一侧端部连接,
在俯视时,所述第一侧壁及所述第二侧壁具有与所述第一线段平行的部分,所述第三侧壁及所述第四侧壁具有与所述第二线段平行的部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俯视时,所述第二侧壁比所述第一侧壁长,
所述第三侧壁的所述第一侧壁侧的端部的附近朝向所述框部的内侧弯曲,
所述第四侧壁的所述第一侧壁侧的端部的附近朝向所述框部的内侧弯曲。
9.一种车辆用灯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辆用照明装置;
框体,供所述车辆用照明装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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