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821594318.7 | 申请日: | 2018-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640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陈林;潘涛;王矩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1/00 | 分类号: | B60R1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胡海国 |
地址: | 545007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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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传感器支架 无人驾驶汽车 保险区域 安装槽 车身 本实用新型 后轮 车前灯 有效地 灯盖 前轮 | ||
1.一种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驾驶汽车包括车身和传感器支架,所述车身的前保险区域外表面、后保险区域外表面、前轮眉外表面、后轮眉外表面、车前灯的灯盖的外表面中的至少一者上设置有传感器支架安装槽,所述传感器支架安装在所述传感器支架安装槽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的前保险区域外表面、后保险区域外表面、前轮眉外表面、后轮眉外表面、车前灯的灯盖的外表面均设置有所述传感器支架安装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支架包括第一传感器支架、第二传感器支架、第三传感器支架以及第四传感器支架,所述前保险区域外表面的安装槽为用于安装所述第一传感器支架的第一安装槽,所述后保险区域外表面的安装槽为用于安装所述第二传感器支架的第二安装槽,所述前轮眉外表面的安装槽以及所述后轮眉外表面的安装槽为用于安装所述第三传感器支架的第三安装槽,所述车前灯的灯盖的外表面的安装槽为用于安装所述第四传感器支架的第四安装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感器支架包括两个第一固定部以及连接于两个所述第一固定部之间的第一直线部段,所述第一直线部段上设置有多个第一传感器,所述第一直线部段上开设有用于通入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线束的第一通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传感器支架包括两个第二固定部以及连接于两个所述第二固定部之间的第二直线部段,所述第二直线部段上设置有多个第二传感器,所述第二直线部段上开设有用于通入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线束的第二通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传感器支架包括两个第三固定部以及连接于两个所述第三固定部之间的第三直线部段,所述第三直线部段上设置有第三传感器,所述第三直线部段上开设有用于通入第三传感器的线束的第三通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传感器支架包括两个第四固定部以及连接于两个所述第四固定部之间的圆弧部段,所述圆弧部段上设置有第四传感器,所述圆弧部段上开设有用于通入第四传感器的线束的第四通孔。
8.如权利要求3-7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感器支架、所述第二传感器支架、所述第三传感器支架以及所述第四传感器支架均为弹性件。
9.如权利要求3-7中任一项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感器支架、所述第二传感器支架、所述第三传感器支架以及所述第四传感器支架均粘接于所述安装槽内。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传感器支架的无人驾驶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部为第一固定条,所述第一固定条与所述第一直线部段之间的夹角为90°-150°;所述第二固定部为第二固定条,所述第二固定条与所述第二直线部段之间的夹角为90°-150°;所述第三固定部为第三固定条,所述第三固定条与所述第三直线部段之间的夹角为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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