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示信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909034.2 | 申请日: | 2018-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853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4 |
发明(设计)人: | 黄金晶;赵司聪;黄婷;张伟;高龙伟;韩雪;罗芳芳;张得杰;王晓兴;杨洋;王大珊;饶众博;胡伟超;王秋鸿;肖鹏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
主分类号: | G08B5/00 | 分类号: | G08B5/00;G08B5/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地址: | 100062 北京市东城区崇***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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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烧 警示信号装置 本实用新型 警示信号 固定部 可燃剂 容纳腔 自发光 携带 配置 部署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警示信号装置。该装置包括燃烧部和固定部;燃烧部包括可燃烧外壳和可燃剂;可燃烧外壳内设置有容纳腔,可燃剂设置在容纳腔内;在使用时,燃烧部燃烧以发出警示信号;固定部,用于将燃烧部进行固定。可见,本实用新型的警示信号装置依靠燃烧发出的光亮发出警示信号,属于自发光,亮度大、配置成本较低、易携带、易操作、易部署。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警示信号装置。
背景技术
在发生事故或车辆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进行现场保护时,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例如警示信号装置,对事故现场及停靠的车辆进行保护,并警示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事故现场及故障车辆,以防止后面的车辆造成新的事故,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中,汽车高速行驶,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尤为重要。
常用的安全防护设备有:一是反光类装备,如反光锥形交通路标、警示标志等。该类装备主要依赖外界光源,受限于反光材料的面积,所以亮度不够;需要被设置在一个适当的角度提醒迎面而来的车辆,使用条件要求高;物体稳定性差、易破损、易污损;在白天或能见度低等恶劣天气警示效果差;配置成本高,损坏率高。二是主动发光类装备,受限于便携要求及发光能量的来源的功效,亮度普遍不够;配置成本大,易损坏,且操作、维护成本大。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实用新型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警示信号装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警示信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燃烧部和固定部;
所述燃烧部包括可燃烧外壳和可燃剂;所述可燃烧外壳内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可燃剂设置在所述容纳腔内;在使用时,所述燃烧部燃烧以发出警示信号;
所述固定部,用于将所述燃烧部进行固定。
可选地,所述燃烧部呈棍棒型。
可选地,所述燃烧部的长度是242毫米,直径是24毫米。
可选地,所述燃烧部的一端设置有擦火头,所述擦火头与所述容纳腔相连。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擦火板,用于将所述擦火头擦发。
可选地,所述燃烧部还设置有外盖,所述外盖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擦火头的外侧,盖住所述擦火头。
可选地,所述固定部设置在所述燃烧部的另一端,包括第一固定支架和第二固定支架;
所述第一固定支架沿所述燃烧部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所述燃烧部的一侧;所述第二固定支架沿所述燃烧部的长度方向,设置在所述燃烧部的另一侧;
使用时,分别将所述第一固定支架和所述第二固定支架沿同一方向下拉,与所述燃烧部呈一定角度,使所述第一固定支架、所述第二固定支架和所述燃烧部呈三角架状。
可选地,所述第一固定支架和所述第二固定支架由金属或合金制成。
可选地,所述容纳腔的大小可设置成不同规格,以设置不同重量的可燃剂,使所述装置的燃烧时间不同。
可选地,所述可燃剂包括硝酸锶、高氯酸钾、氯酸钾、硫磺、虫胶的混合物、石蜡油、锯末木粉。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示信号装置包括燃烧部和固定部;燃烧部包括可燃烧外壳和可燃剂;可燃烧外壳内设置有容纳腔,可燃剂设置在容纳腔内;在使用时,燃烧部燃烧以发出警示信号;固定部,用于将燃烧部进行固定。可见,本实用新型的警示信号装置依靠燃烧发出的光亮发出警示信号,属于自发光,亮度大、配置成本较低、易携带、易操作、易部署。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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