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透明显示屏有效
申请号: | 201821922429.6 | 申请日: | 2018-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385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4 |
发明(设计)人: | 韩钰杰;吴云龙;郭世昌;李丽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00 | 分类号: | G09F9/00;G02B5/122;B60K35/00;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 代理人: | 王伟锋;刘铁生 |
地址: | 100024***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明显示屏 反射层 基层上表面 基层 法线 本实用新型 表面设置 玻璃加工 成本经济 透光材料 凸台单元 综合性能 上表面 下表面 反射 入射 同侧 显示屏 平行 照射 抬头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加工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透明显示屏。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包括:基层,所述的基层采用透光材料制成;设置于基层上表面的反射层阵列,所述的反射层阵列由表面设置有反射层的多个凸台单元组成;所述的反射层与所述的基层上表面的法线形成的夹角的角度≥45°;任意两个反射层平行或形成小于5°的夹角;当光线从所述的基层的下表面入射所述的透明显示屏时,所述的光线至少部分能够透过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当光线从所述的基层的上表面的同侧照射所述的透明显示屏时,所述的光线至少部分能够被所述的反射层反射。所述的透明显示屏用于抬头显示屏。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而且,所述的透明显示屏的结构简单,成本经济。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加工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透明显示屏,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尤其适用于飞机、汽车的风挡玻璃的抬头显示屏。
背景技术
透明的玻璃作为汽车、飞机的风挡已经很多年了,人们主要利用的是玻璃具有较高的可见光透光率这一性质。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多功能的需要,人们把越来越多的性能集成在玻璃上,让其不仅拥有原来的高透性能,还具有其他的一些功能。其中,在透明玻璃上的投影成像使玻璃额外具有了成像功能,将该具有成像功能的玻璃用作汽车、飞机的风挡玻璃,即可在汽车、飞机上使用HUD(head μp display抬头显示屏)技术。HUD技术最早使用在战斗机上,其运用光学反射的原理把一些重要参数映射到风挡玻璃上,使驾驶员不用频繁低头来观察各个参数,避免了驾驶员在驾驶的时候分散注意力。近年来被广泛的运用在汽车上,原理大致相同,技术比较成熟。
现有技术中被广泛应用的HUD技术共有七种,其中,LCD投影成像技术、DLP投影成像技术、激光投影技术、透明OLED成像技术、TFT投影技术和LCOS成像技术,此六种技术要么造价昂贵,要么不耐高温或者显示单一;第七种技术是:将一层可成像的薄膜贴附在玻璃表面上,投影仪聚焦于此薄膜表面上,形成可视的图像,为驾驶员提供需要的信息。此种技术中,薄膜利用其对投影光线的高反射和漫反射性能,将来自飞机、汽车舱内的入射光线通过薄膜中漫反射材料,通常是反光颗粒的反射,传递至驾驶员的眼睛。现有的七种HUD技术的参数对比如下表一:
表一现有的七种HUD技术的参数对比
在玻璃表面粘贴薄膜,通过提高玻璃的漫反射而实现投影成像的同时会带来以下缺陷,如对玻璃的透光度有较大的影响、玻璃的雾度增大,降低驾驶员对玻璃的透光性及清晰度的体验;另外,当舱外较明亮时,漫反射光强度远低于舱外光线传入舱内的照度时,投影图案会模糊不清,甚至失去成像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透明显示屏,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尤其适用于飞机、汽车的风挡玻璃的抬头显示屏;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在舱外10000流明时,舱内投影仪400-800流明时,投影图像清晰可见;而且,所述的透明显示屏的结构简单,成本经济,从而更加适于实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依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透明显示屏,其包括:基层,所述的基层采用透光材料制成;设置于基层上表面的反射层阵列,所述的反射层阵列由表面设置有反射层的多个凸台单元组成;所述的反射层与所述的基层上表面的法线形成的夹角的角度≥45°;任意两个反射层平行或形成小于5°的夹角;当光线从所述的基层的下表面入射所述的透明显示屏时,所述的光线至少部分能够透过所述的透明显示屏;当光线从所述的基层的上表面的同侧照射所述的透明显示屏时,所述的光线至少部分能够被所述的反射层反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解决其技术问题还可采用以下技术措施进一步实现。
优选的,前述的透明显示屏,其中所述的凸台单元为多棱柱;所述的多棱柱的一个侧面与所述的基层的上表面接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未经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92242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