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40233.0 | 申请日: | 2018-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1922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2 |
发明(设计)人: | 何玉庆;谷丰;周浩;杨丽英;于利;常彦春;孙晓舒;余鑫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64F1/02 | 分类号: | B64F1/02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何丽英 |
地址: | 110016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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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抓取机构 机械臂 回收系统 抓取部件 本实用新型 回收 母机 抓取 无人机集群 定位控制 工作效率 降落 节约 能源 | ||
1.一种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械臂抓取机构(1)和被抓取部件(2),其中机械臂抓取机构(1)与用于回收的母机连接,所述被抓取部件(2)与待回收的无人机(3)连接,所述无人机(3)通过所述母机定位控制在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的工作范围,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抓取并固定所述被抓取部件(2),实现所述无人机(3)的回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包括固定板(102)、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及两个机械臂(106),其中固定板(102)的一端与所述母机连接,所述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固定板(102)上、且与两个机械臂(106)连接,所述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用于驱动两个所述机械臂(106)张开或闭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机械臂(106)之间靠近所述固定板(102)的一端设有回收槽(105),所述被抓取部件(2)被锁紧在所述回收槽(105)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机械臂(106)的末端设有用于相互定位连接的定位卡槽(107)。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102)的一端通过安装接口(101)与所述母机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所述机械臂(106)与所述安装接口(101)呈一定角度的连接,使抓取到的所述被抓取部件(2)可向内侧滑落。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爪开合驱动机构包括舵机(104)、主动齿轮和两个从动齿轮(103),其中两个从动齿轮(103)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固定板(102)上、且相互啮合,所述主动齿轮设置于舵机(104)输出端、且与其中一从动齿轮(103)啮合,两个所述机械臂(106)分别与两个从动齿轮(103)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抓取部件(2)包括支撑杆(202)及设置于所述支撑杆(202)两端的固定座(201)和卡座(203),其中固定座(201)与所述无人机(3)连接,所述卡座(203)与所述机械臂抓取机构(1)配合,起到限位的作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201)为C型结构,所述支撑杆(202)位于无人机(3)的重心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无人机空中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座(203)为镂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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