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发光组件及警示柱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60899.2 | 申请日: | 2018-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3532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06 |
发明(设计)人: | 徐明;于青方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旭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08 | 分类号: | E01F9/608;E01F9/619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崔振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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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组件 灯罩 发光元件 微透镜 本实用新型 警示柱 透光 微透镜单元 容纳空间 凹陷部 射出 底座 用具技术领域 发光效能 光线通过 可视距离 穿透性 正面光 警示 内壁 雾天 发光 容纳 汇聚 | ||
1.一种发光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光元件、微透镜灯罩以及与所述微透镜灯罩固定连接的底座;所述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微透镜灯罩与所述底座共同形成的容纳空间内;所述微透镜灯罩具备透光部,所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线穿过所述透光部射出;所述透光部的内壁上设置有多个凹陷部,每一所述凹陷部形成一个微透镜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容纳空间内的反光杯,所述反光杯具有弧状的凹面;所述发光元件设置在所述凹面与所述透光部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面上设置有反光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透光部的外壁上设置有向远离所述凹陷部的方向凸出形成的弧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微透镜灯罩与所述底座通过螺纹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组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管。
7.一种警示柱,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示柱包括警示柱外壳和多个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发光组件,多个所述发光组件固定连接在所述警示柱外壳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警示柱,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示柱还包括设置于所述警示柱外壳的太阳能电板,所述太阳能电板与所述发光元件电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警示柱,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示柱还包括电池,所述电池同时与所述太阳能电板以及所述发光元件电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警示柱,其特征在于:
所述警示柱外壳上设置有用于容纳所述太阳能电板的容纳腔;警示柱还包括与警示柱外壳固定连接的透光板,所述透光板用于将所述太阳能电板封装在所述容纳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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