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充电桩有效
申请号: | 201822126132.5 | 申请日: | 2018-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73387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2 |
发明(设计)人: | 吴强华;何皇芝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特莱斯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31 | 分类号: | B60L53/31;G07F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41 | 代理人: | 唐海力;马云超 |
地址: |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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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电 | ||
1.一种充电桩,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电桩主体(1),包括用于接收充电数据的主控模块;
设置在充电桩主体(1)两侧的支架(2),所述支架(2)中的每一个设有至少两个充电终端(3);
其中,每一个充电终端(3)包括充电计量模块,该充电计量模块用于将充电终端(3)的充电数据发送至所述主控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每一个所述支架(2)上设有四个所述充电终端(3)。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终端(3)为充电枪和三角插座。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终端(3)为充电枪。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终端(3)为三角插座。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插座为16A的三角插座。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模块与充电计量模块之间通过CAN总线通讯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主体(1)还包括:与所述主控模块互联的通讯模块,以将所述充电数据发送至远程服务器。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主体(1)还包括:用于显示充电信息的显示模块。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终端(3)在所述充电桩主体(1)的两侧对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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