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熏烟反应产物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38264.2 | 申请日: | 2018-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1973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13 |
发明(设计)人: | J·托拉森;R·兰戴 | 申请(专利权)人: | 凯瑞卢森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40 | 分类号: | A23L13/40;A23L27/21;A23L27/2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11313 | 代理人: | 郗名悦;刘文娜 |
地址: | 卢森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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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体 反应 产物 | ||
1.一种制备液体熏烟反应产物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a)制备包含液体熏烟组合物和氨基酸的反应溶液;以及
(b)加热所述反应溶液。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液体熏烟组合物具有:
(a)低于约25%重量/单位体积(w/v)的浓度的可滴定酸度水平;
(b)大于约0%且至多约80%重量/单位体积(w/v)的羰基化合物含量;以及
(c)大于约0.25mg/mL的浓度的酚含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液体熏烟组合物具有小于约7.0的pH值。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液体熏烟组合物具有大于0且小于约85%BrixtC的固体含量。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液体熏烟组合物在所述反应溶液中的浓度按所述反应物料的重量计为约1%至约85%,并且所述氨基酸在所述反应溶液中的浓度按所述反应物料的重量计为约0.05%至约35%。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液体熏烟组合物和所述氨基酸在所述反应溶液中以约4:1至约2:3的浓度比存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氨基酸是天然存在的氨基酸。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氨基酸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丙氨酸、精氨酸、门冬酰胺、门冬氨酸、半胱氨酸、谷氨酸、谷氨酰胺、甘氨酸、亮氨酸、赖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丝氨酸、苏氨酸、酪氨酸和缬氨酸。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氨基酸是非天然存在的氨基酸。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所述方法还包括在加热步骤后干燥所述反应溶液以生产粉末的步骤。
11.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工艺生产的液体熏烟反应产物。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体熏烟反应产物,其中所述液体熏烟反应产物具有:
(a)低于约25%重量/单位体积(w/v)的浓度的可滴定酸度水平;
(b)小于约7.0的pH值;
(c)大于约0%且至多约75%重量/单位体积(w/v)的羰基化合物含量;
(d)大于约0.25mg/mL的浓度的酚含量。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体熏烟反应产物,其中所述液体熏烟反应产物不含任何乳化剂、添加剂或附着剂。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体熏烟反应产物,其中所述液体熏烟反应产物在490nm波长下显示出大于约60的吸光度。
15.一种处理食品或饮料产品的工艺,所述工艺包括使所述食品或饮料产品与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体熏烟反应产物接触。
16.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工艺生产的经处理食品或饮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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