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评价心房颤动(AF)的脂肪酸结合蛋白3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39045.6 | 申请日: | 2018-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6388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09 |
发明(设计)人: | J.卡尔;P.卡斯特纳;V.罗尔尼;U-H.魏因许斯-蒂伦;M.迪特里希;A.齐格勒;U.肖滕 | 申请(专利权)人: | 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医疗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33/68 | 分类号: | G01N33/6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甘霖;黄希贵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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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评价 心房 颤动 af 脂肪酸 结合 蛋白 | ||
1.一种用于诊断受试者中的阵发性心房颤动的方法,其包括:
(a)测定来自怀疑患有阵发性心房颤动的受试者的样品中FABP-3(脂肪酸结合蛋白3)的量,和
(b)将如步骤a)中测定的量与参考量进行比较。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在其获得所述样品时处于窦性心律的受试者。
3.权利要求1和2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是血液、血清或血浆样品。
4.权利要求1和2的方法,其中所述样品是心肌组织样品。
5.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怀疑患有心房颤动的受试者显示或已显示心房颤动的至少一种症状。
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心房颤动的至少一种症状选自头晕、昏厥、呼吸急促,且特别是心悸。
7.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不具有已知的心房颤动史。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来自所述受试者的样品中的FABP-3的量大于所述参考量,指示所述受试者患有阵发性心房颤动。
9.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来自所述受试者的样品中的FABP-3的量低于所述参考量,指示所述受试者未患有阵发性心房颤动。
10.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步骤a)中测定来自所述受试者的样品中的BNP型肽的量,并且在步骤b)中比较所述BNP型肽的量与参考量。
11.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通过使用手持式ECG装置,在至少一周的时期内,从所述受试者获得的间歇性ECG记录的评价。
12.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人受试者。
13.一种帮助诊断阵发性心房颤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与诊断阵发性心房颤动的方法结合,如本文提及的获得或提供来自受试者的样品,
b)测定所述样品中生物标记物FABP-3的量和任选地BNP型肽的量,和
c)向受试者的主治医生提供关于生物标记物FAFA-3的测定量和任选地BNP型肽的测定量的信息,从而帮助诊断所述受试者中的阵发性心房颤动。
14.以下在样品中用于诊断阵发性心房颤动的用途:
i)生物标记物FABP-3和任选的BNP型肽,和/或
ii)与FABP-3特异性结合的至少一种检测剂,以及任选地与BNP型肽特异性结合的至少一种检测剂。
15.权利要求14的用途,其中所述检测剂是抗体或其片段。
16.权利要求14和15的用途,其中所述样品是血液、血清或血浆样品,或者其中所述样品是心肌组织样品。
17.权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项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是在其获得所述样品时处于窦性心律的受试者。
18.权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项的用途,其中所述受试者不具有已知的心房颤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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