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座椅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48373.2 | 申请日: | 2018-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974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1 |
发明(设计)人: | A·胡夫;F·克勒;S·克莱因德尔;R·马丁;K·胡夫纳格尔;R·佩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02 | 分类号: | B60N2/02;B60N2/06;B60N2/427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张立国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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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座椅 支架 | ||
1.车辆座椅支架,其具有至少一个车辆侧的引导元件(32、34)和至少一个平行于所述车辆侧的引导元件(32、34)设置的座椅侧的引导元件(22、24)以及至少一个由驱动装置(40)加载的纵向调节装置(41、41′),所述车辆座椅支架设计为用于引起在所述车辆侧的引导元件(32、34)与所述座椅侧的引导元件(22、24)之间的相对调节,其中,所述纵向调节装置(41、41′)具有齿条(36、38)以及与所述齿条处于啮合接合中的齿轮(43、45),
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轮(43、45)的齿(43′、45′)和/或所述齿条(36、38)的至少一个区段的齿(37′、39′)由具有不同抗剪强度的材料制成,从而在齿轮(43、45)与齿条(36、38)之间构成薄弱部位区域,在该薄弱部位区域中,在过载的情况下出现期望的材料失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条(36、38)是固定在车辆上的,并且所述齿轮(43、45)以可转动的方式支承在所述座椅侧的引导元件(22、24)上或以可转动的方式支承在所述车辆座椅(2)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具有不同抗剪强度的材料一方面包括金属而另一方面包括塑料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轮(43、45)具有金属齿并且所述齿条(36、38)的至少一个区域具有由塑料材料制成的齿(37′、39′),所述塑料材料的抗剪强度小于所述齿轮(43、45)的金属齿的抗剪强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齿轮(43、45)与所述齿条(36、38)之间的啮合部是人字齿啮合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轮(43、45)的人字齿啮合部是开放的人字齿啮合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条(36、38)的人字齿啮合部是闭合的人字齿啮合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具有不同抗剪强度的材料一方面包括金属而另一方面包括较软的材料。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
所述较软的材料是较软的金属。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
所述较软的金属是铝或铜。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于,
所述齿轮(43、45)具有金属齿并且所述齿条(36、38)的至少一个区域具有由较软的材料制成的齿(37′、39′),所述较软的材料的抗剪强度小于所述齿轮(43、45)的金属齿的抗剪强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
所述较软的材料是较软的金属。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
其特征在,
所述较软的金属是铝或铜。
14.车辆座椅,其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座椅支架(1)。
15.机动车,其具有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座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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