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控制装置、控制方法、以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86428.9 | 申请日: | 2018-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2992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2 |
发明(设计)人: | 高木悠至;樱井健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50/40 | 分类号: | B60L50/40;B60L50/50;B60L53/00;B60L55/00;B60L58/00;G06Q5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 代理人: | 吴大建;霍玉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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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控制 装置 方法 以及 存储 介质 | ||
1.一种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
获取单元,其获取装配有装卸式电池的电动车辆在第一时刻的位置、在比所述第一时刻靠后的第二时刻的位置、以及在所述第一时刻的电池余量的信息;
确定单元,其基于所述信息,确定所述第二时刻下的存在于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的第一数量、以及所述第二时刻下的所述规定区域的电池站所能够提供的所述装卸式电池的第二数量;
判定单元,其基于所述第一数量和所述第二数量,判定所述电池站是否能够向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所述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所述装卸式电池;以及
决定单元,其基于所述判定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对所述电动车辆的移动介入,该移动介入包括对所述电动车辆的至少一部分进行省电模式下的移动,
在判定为所述电池站不能向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所述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所述装卸式电池的情况下,所述决定单元决定针对该电动车辆的至少一部分而在该电动车辆中以能够选择的方式提示省电模式下的移动和向其他区域的电池站的引导来作为所述移动介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判定为所述电池站不能向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所述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所述装卸式电池的情况下,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对该电动车辆的至少一部分进行省电模式下的移动或者向其他区域的电池站的引导来作为所述移动介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判定为所述电池站不能向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所述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所述装卸式电池的情况下,且在该电动车辆中的在所述第二时刻电池余量在比所述规定值小的第二规定值以下的车辆的、到达所述规定区域为止的移动路线起规定范围内存在第二电池站的情况下,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将该车辆向所述第二电池站引导来作为所述移动介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判定为所述电池站不能向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所述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所述装卸式电池的情况下,所述决定单元决定将该电动车辆中的在所述第二时刻电池余量超过所述第二规定值的车辆向该车辆到达所述规定区域为止的移动路线起所述规定范围的外侧的第三电池站引导来作为所述移动介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还具有选择单元,该选择单元从所述电池站所具有的所述装卸式电池中的电池余量在第三规定值以上的所述装卸式电池之中选择所述电池站对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的所述装卸式电池。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选择单元对于所述第二时刻之后的第三时刻下的位置离所述规定区域越远的所述电动车辆选择所述电池余量越多的所述装卸式电池作为所述电池站提供的所述装卸式电池。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选择单元对于在移动历史中超过规定距离的移动的频度越多的所述电动车辆选择所述电池余量越多的所述装卸式电池作为所述电池站提供的所述装卸式电池。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通过降低所述第三规定值,所述判定单元进一步判定所述电池站是否能够向在所述第二时刻位于所述规定区域并且电池余量在所述规定值以下的所述电动车辆提供所述装卸式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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