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管道环焊缝缺陷安全评价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023680.1 | 申请日: | 2019-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817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发明(设计)人: | 王珂;罗金恒;马卫锋;李丽锋;任俊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1N23/00 | 分类号: | G01N23/00;G01N29/04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安彦彦 |
地址: | 100007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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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管道 焊缝 缺陷 安全评价 方法 | ||
1.一种管道环焊缝缺陷安全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外检测
环焊缝无损检测采用射线加超声相结合的检测方法;
2)环焊缝安全评价
2.1检测评价
对环焊缝外检测结果进行检测结果评价,若射线和超声检测结果评判结果均为Ⅱ级及以下,则环焊缝安全评价结束,能够安全运行;若射线和超声检测任一评判结果为Ⅱ级以上缺陷,则进行步骤2.2;
2.2尺寸规则化处理
按照检测结果类型划分为三种类型,类型1为:射线和超声均检测到,且其中有一检测结果显示超标;类型2为:射线结果超标,超声未检测到;类型3为:射线未检测到,超声结果超标;
对三种类型,通过缺陷规则化处理原则,进行尺寸规则化处理;
其中,缺陷规则化处理原则为:对于类型1,深度通过超声检测确定,长度为射线和超声检测的最大长度,自身高度为超声检测自身高度或距内表面深度;对于类型2:深度为距内表面距离,长度为射线检测长度,自身高度为距内表面距离;对于类型3:深度为超声检测深度,长度为超声检测长度,自身高度为超声检测自身高度或距内表面深度;
2.3适用性评价
对尺寸规则化后缺陷,进行评价,对于通过适用性评价的缺陷,则安全评价结束,安全运行;对未通过适用性评价的缺陷,开展维护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道环焊缝缺陷安全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1)前,进行以下过程:进行环焊缝定位和开挖,并进行防腐层的剥离和环焊缝两侧表面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道环焊缝缺陷安全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超声检测时采用手动超声和超声相控阵结合或手动超声和TOFD结合的方法。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道环焊缝缺陷安全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于射线检测无法对缺陷进行缺陷深度和缺陷自身高度的定量,因此依托超声检测给出结果,对于超声检测无法给出缺陷自身高度时,判断该缺陷为内表面缺陷,自身高度为距内表面距离;对于超声未检测到时,将射线检测缺陷等效为内表面裂纹型缺陷,自身高度为3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道环焊缝缺陷安全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维护工作具体为补强修复、降压运行或者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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