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求职与企业招聘对接系统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268657.9 | 申请日: | 2019-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973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03 |
发明(设计)人: | 昌梦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发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10 | 分类号: | G06Q10/1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913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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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对接系统 二维码 客户端 企业登记 永久保存 有效数据 诚信度 大数据 新用户 子模块 记录 裂变 匹配 投递 打印 营销 奖励 宣传 | ||
1.一种求职与企业招聘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APP客户端,所述APP客户端包含有个人求职关注以及企业招聘关注,其中个人求职关注包含有我的简历、投递记录、收到邀约、待企业面试、以及面试记录具体几个子模块,所述企业招聘关注包含有我要招聘、应聘人员、发出邀约、待面试人员以及已面试人员具体几个子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求职与企业招聘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我的简历中用于编辑简历和进入岗位栏,其中编辑简历中包含有个人认证,所述投递记录用于记录个人求职投递的记录,所述收到邀约子模块中用于接收企业发布的邀约信息和平台推荐,所述面试记录子模块中包含有待办、未录取、待入职、期内在职、期内离职以及期后在职具体几个子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求职与企业招聘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我要招聘子模块中包含有发布招聘、账户充值、完善信息、进入人才栏具体几个子模块,所述应聘人员包含有个人投递和平台推荐,所述发出邀约包含有待回复人员、回信人员以及拒绝人员具体几个子模块。
4.一种求职与企业招聘对接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企业首先在我要招聘中完善企业信息,通过平台审核后发布招聘,并在岗位栏中展示,且企业hr最多可注册十家企业;求职者在我的简历中完善个人信息,进行个人认证后,即可进入岗位栏寻找有意向的企业,进行投递简历,求职者在投递记录模块中可查看所有投递过的记录,企业可在应聘人员模块中的个人投递栏中查看求职者简历并发送面试邀约,同时,求职者的简历也会根据其求职意向展示在人才栏中,企业也可主动进入人才栏搜寻合适的简历并向其发送面试邀约;企业除了在应聘人员模块中的个人投递栏中收到求职者的投递之外,在平台推荐一栏中还可收到平台的推荐简历:平台将根据企业发布的招聘岗位信息自动评估,以岗位和人才1:10的比例推荐匹配度最高的人才简历,待企业全部浏览且处理完毕,若仍无达到1:10发出合适的邀约,平台会再次补足未达1:10发出邀约的简历,以此类推,对于不合适简历,以忽略跳过,求职者收不到被忽略的消息提示;
B.在企业向求职者发送面试邀请后,求职者在收到邀约模块中的企业邀约栏中可查看企业的岗位信息;同时,在平台推荐栏,求职者也可收到平台的推荐简历:平台将根据求职者发布的求职信息自动评估,以个人和岗位1:10的比例推荐匹配度最高的岗位信息,待求职者全部浏览且处理完毕,若仍无达到1:10发出合适的岗位投递,平台会再次补足未达1:10推送岗位信息,以此类推,对于不合适的岗位,以忽略跳过,企业收不到被忽略的消息提示,企业在应聘人员模块中的个人投递栏中查看简历时可做忽略及发送面试邀约操作,若企业选择忽略,则求职者将在个人消息推送中收到该企业暂不合适的通知;
C.企业在给求职者发送完面试邀约后,需等待求职者回复,此时,所有记录将记录在企业的发出邀约模块中的待回复人员栏中,若求职者在收到邀约中选择沟通,企业可在回信人员一栏中查看信息;若求职者选择拒绝,则企业可在拒绝人员一栏中查看信息;若求职者在收到邀约中选择同意,企业可在待面试人员模块中查看详细信息,可直接点击视频面试,同时求职者也可在待面试企业模块继续相应操作;
D.当求职者同意面试后,若未参与面试,则企业可在待面试人员模块中点击爽约按钮,求职者进行相应惩罚扣分,并在个人消息中收到推送通知;若面试后,企业认为该求职者不适合,可进行未录取操作,求职者将在其面试记录模块里的未录取一栏中查看记录;若企业认为该求职者仍需复试,可点击待复试按钮,求职者将在其收到邀约模块里的企业邀约一栏中查看消息,进行复试确认;若企业认为该求职者符合要求,同意录取,可点击录取按钮,求职者可在其面试记录模块里的待办栏中进行确认,企业则在其已面试人员模块中的待确认栏中等待求职者确认;
E.若求职者在面试记录模块中待办栏中收到HR同意录取待确认时,若该求职者同意,则企业和求职者都可进入待入职栏中查看并确认;待双方都确认入职后,则双方都可进入期内在职栏中查看信息;若在入职保障期间内,该求职者申请离职或企业认为该求职者不合适,求职者和企业双方确认离职后,都可在期内离职栏中查看信息;若该求职者入职后持续在职时间超过该职位保障期时间,则求职者和企业双方都可在期后在职栏中查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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