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机送货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310488.0 | 申请日: | 2019-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3100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发明(设计)人: | 胡修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修武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G05D1/12;G01C21/20;B64C39/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7091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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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送货 方法 系统 | ||
1.一种无人机送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1)预设前一段送货航线;(2)将货物安放在无人机的投货装置上;(3)后一段航线根据收货箱上发射器发出的位置信息进行导航,准确找到收货箱接收口;(4)将货物投放到接收口内;(5)送货任务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及送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预设前一段送货航线包括:采集收货箱经纬度信息设置航路点,根据收货箱上发射器的位置高端信息,通过地面站设置无人机飞行航线程序,操作者通过地面站将无人机飞行航线程序发送至无人机。
3.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无人机送货系统,包括:处理信息单元,所述处理信息单元,处理接受信息单元接受的信息;
接收信息单元,用于获取收货箱的位置信息及用于接收收货箱验证信息,且用于发送无人机验证信息;
发送信息单元,用于发送收货箱的位置信息及用于发送验证信息,且用于接受无人机发送的验证信息;
信息储存处理单元,用于储存收货箱位置信息及验证信息,且用于处理接受到的无人机验证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包括解锁单元,当无人机到达收货箱投放口后,无人机与收货箱进行互相验证,验证通过后控制无人机投货装置投放货物。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包括处理信息单元、接收信息单元安装在无人机上,发送信息单元、信息储存处理单元安装在收货箱上。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送货系统,其特征还包括自动返回单元,用于记录飞行航线,根据记录的飞行航线自动返回配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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