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动汽车绿色发展体系指数计算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416264.8 | 申请日: | 2019-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22295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7 |
发明(设计)人: | 韩璐羽;栾捷;李梁;李波;詹燕娇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10/0637 | 分类号: | G06Q10/0637;G06Q50/06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06 | 代理人: | 周培培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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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汽车 绿色 发展 体系 指数 计算方法 | ||
1.一种电动汽车绿色发展体系指数计算方法,其特征在于,
电动汽车绿色发展体系指数综合反映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在某一时期内电动汽车应用的水平以及所带来的节能减排效果;
它包括1个一级指标即绿色发展指数,3个二级指标即绿色减排指数、充电设施利用指数、电动汽车推广指数;
所述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首先需要将电动汽车充电量经过换算得到等效燃油替代量,同时选择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某一时期作为基准水平,并将其他时期的等效燃油替代量与该基准期对比得到;
所述绿色减排指数为电动汽车充电量所带来的污染物及温室气体的减排量,其包括三级指标:二氧化碳减排指数、一氧化碳减排指数、氮氧化合物减排指数和颗粒物减排指数;
根据电动汽车每百公里耗电量以及对比同车型燃油车每百公里油耗,结合销量加权计算电动汽车燃油替代率,将电动汽车充电量代入转换得到等效燃油替代量;
所述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等效燃油替代量Qn的计算方法为:
;
式中:
n表示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的数量;
——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在某一采样周期内的充电电量;
——同车型电动汽车油电转换率;
——与该电动汽车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油耗;
——同车型电动汽车百公里耗电量;
计算出充电时段当前采样周期电能来源中火电占比θ,其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电网数据采样间隔刷新,全天共有个采样周期;
在任意一个采样周期中,计算公式如下:
某采样周期电能来源中火电占比:
;
式中:
——火电发电功率;
——第n条外来输电功率;
——第n条外来输电中火电占比;
确定二氧化碳减排指数,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根据设定的采样周期实时获取充电数据;
所述充电数据即调度接入数据包括: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的充电量以及电能来源数据;
第二步,计算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的等效燃油替代量;
根据电动汽车每百公里耗电量以及对比同车型的燃油车每百公里油耗,结合销量加权计算相应电动汽车燃油替代率,将相应电动汽车充电量代入转换得到等效燃油替代量;根据等效燃油替代量计算出该电动汽车的等效二氧化碳排放量;
第三步,根据调度接入数据计算出充电时段当前采样周期电能来源中火电占比θ;
第四步,根据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充电电量以及充电时段实时电能来源比例计算出相应电动汽车的发电二氧化碳排放量;
第五步,根据电动汽车等效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发电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得出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在某一采样周期内的二氧化碳减排量;
第六步,选择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某一时期平均二氧化碳减排量作为基准水平,并将该采样周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与该基准期对比得到二氧化碳减排指数;
一氧化碳减排指数、氮氧化合物减排指数和颗粒物减排指数统一为大气污染物减排指数,所述大气污染物减排指数估算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根据设定的采样周期实时获取充电数据;
所述充电数据即调度接入数据包括: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的充电量以及电能来源数据;
第二步,计算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的等效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电动汽车每百公里耗电量以及同车型的燃油车每百公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量,得到相应电动汽车等效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第三步,根据调度接入数据计算出充电时段当前采样周期电能来源中火电占比θ;
第四步,根据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充电电量以及充电时段实时电能来源比例计算出相应电动汽车的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第五步,根据电动汽车等效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得出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在某一采样周期内的大气污染物减排量;
第六步,选择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某一采样周期大气污染物减排量作为基准水平,并将该采样周期的大气污染物减排量与该基准期对比得到大气污染物减排指数;
计算电动汽车推广指数即电动汽车保有量相关指数,其代表某车型和/或某区域电动汽车某一时期每日或每月或每季度充电量与当地电动汽车保有量之比,以基准期平均水平设定为100;
EV推广指数为:
;
计算充电设施利用指数,其代表某地区某一时期每日或每月或每季度充电总量与当地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总功率比,以基准期平均利用率设定为100;
电桩利用指数为:
;
绿色发展指数计算公式:
绿色发展指数
=/;
——某一时期内平均燃油替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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