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肢体训练方法、装置、设备和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30868.8 | 申请日: | 2019-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025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8 |
发明(设计)人: | 吴中勤;李颖超;赵晨;宫延河;白超;董玉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B71/06 | 分类号: | A63B7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朱颖;刘芳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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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肢体动作 肢体 存储介质 训练项目 虚拟 教学和训练 人工智能 摄像头 终端设备 场景 | ||
1.一种肢体训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用户的训练项目;
获取所述训练项目对应的人工智能AI虚拟教练,所述AI虚拟教练用于对用户的肢体动作进行指导;
根据终端设备上的摄像头,获取用户的肢体动作;
根据所述AI虚拟教练以及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对所述用户进行肢体动作训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AI虚拟教练以及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对所述用户进行肢体动作训练,包括:
获取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
根据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和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向所述用户推送评分结果;
若所述评分结果小于预设值,向所述用户推送调节指令,所述调节指令用于使所述用户根据所述AI虚拟对象的肢体动作,进行肢体动作训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评分结果大于所述预设值,向所述用户推送增强特效反馈。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将所述AI虚拟教练和所述用户在增强现实AR场景中进行重叠显示。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和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向所述用户推送评分结果,包括:
根据人体骨骼关键点检测算法,获取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的关键点;
根据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的关键点与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的关键点的相似度,向所述用户推送评分结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所述用户的训练过程进行录制,获取录制结果;
将所述录制结果推送给用户。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的数目为多个,所述AI虚拟教练的数目为多个。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的训练项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多个训练项目的多个教学视频;
根据人体骨骼关键点检测算法,获取每个教学视频中教学者的关键点;
根据所述每个教学视频中教学者的关键点,创建每个训练项目对应的肢体动作;
根据所述每个训练项目对应的肢体动作,采用实镜叠加渲染技术,创建对应的AI虚拟教练,并建立AI虚拟教练和训练项目的映射关系。
9.一种肢体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终端设备,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训练项目;
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训练项目对应的人工智能AI虚拟教练,所述AI虚拟教练用于对用户的肢体动作进行指导;
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终端设备上的摄像头,获取用户的肢体动作;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AI虚拟教练以及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对所述用户进行肢体动作训练。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
根据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和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向所述用户推送评分结果;
若所述评分结果小于预设值,向所述用户推送调节指令,所述调节指令用于使所述用户根据所述AI虚拟对象的肢体动作,进行肢体动作训练。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评分结果大于所述预设值,向所述用户推送增强特效反馈。
12.根据权利要求9-11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将所述AI虚拟教练的肢体动作和所述用户的肢体动作在增强现实AR场景中进行重叠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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