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皮肤黑色素瘤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462531.5 | 申请日: | 2019-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039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5 |
发明(设计)人: | 栾云鹏;郑双庆;李志朋;李襄 | 申请(专利权)人: | 栾云鹏 |
主分类号: | A61K31/05 | 分类号: | A61K31/05;A61K31/366;A61P3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50000 云***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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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备 青蒿素类化合物 大麻类化合物 皮肤黑色素瘤 药物组合物 治疗 制备抗肿瘤药物 联合用药物 皮肤黑色素 联合应用 可接受 可用 制药 肿瘤 应用 安全 | ||
1.一种工业大麻类化合物与青蒿素类化合物的联合用药在实体肿瘤治疗药物,特别是皮肤黑色素瘤治疗药物中的应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所属药物组合物包括第一活性成分至少一种工业大麻类化合物或其衍生物和第二活性成分青蒿素类化合物,以及任选的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或赋形剂。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为工业大麻类化合物,至少包括50%以上的工业大麻二酚(CBD)或其衍生物。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第二活性成分为青蒿素类化合物,为有效量的青蒿素、双氢青蒿素、青蒿琥酯、蒿甲醚、蒿乙醚或其可药用盐、水合物中的一种或者几种的混合物。
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99:1~1:99。
6.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与第二活性成分的摩尔比为20:1~1:99。
7.如权利要求2-4任一项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在同一种制剂单元中,或者第一活性成分和第二活性成分分别在不同的规格制剂单元中。
8.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联合用药物,是应用于癌症治疗,特别是皮肤黑色素瘤的治疗。
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剂型为口服制剂或注射制剂;优选的,所述口服制剂选自片剂、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混悬剂、滴丸、丸剂、口服液体制剂中的一种;优选的,所述片剂为普通片剂、分散片、口腔崩解片或缓释片;优选的,所述注射制剂为注射液或粉针剂。
10.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联合用药物,其中第一活性成分工业大麻类化合物以植物提取物、纯的化合物或两者的组合物形式存在。
11.上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应用中,其中工业大麻类化合物和青蒿素类化合物彼此分别、顺序或同时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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