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微波消解与ICP-OES测试皮革制品中重金属元素有效
申请号: | 201910535640.5 | 申请日: | 2019-06-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8690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28 |
发明(设计)人: | 胥兆林;曾斓;朱禹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瀚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73 | 分类号: | G01N21/73;G01N1/44 |
代理公司: | 上海微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333 | 代理人: | 谭慧 |
地址: | 200082 上海市杨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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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波 消解 icp oes 测试 皮革制品 重金属 元素 | ||
1.一种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至少包括以下步骤:
(1)样品处理:含有已知浓度的待测金属元素的混合标准液与待测试样共同进行微波消解;
(2)设置ICP-OES参数:冷却气流流速为5~20L/min,辅助气流流速为0.3~1.5L/min,雾化气流流速为0.3~1.5L/min,样品提升速率为1.5~2.5mL/min,积分时间为17~30s,样品冲洗时间为40~50s,功率为1000~1500W;
(3)线性方程和检出限的测定:选择待测金属元素的波长,进行线性方程和检出限的测定;
所述微波消解完成后加入有机酸;所述微波消解的消解液为浓硝酸与双氧水;所述有机酸为三羧酸类化合物;三羧酸类物质为柠檬酸,所述柠檬酸占消解液体积的0.2%~10%;
所述待测金属元素包括汞,所述汞的波长为184.950nm、194.227nm、254.1nm中任一种;调节温度的过程为10min时由室温升温至90~110℃,保温2min,之后10min时继续升温至170~190℃,保温5min,之后20min时继续升温至195~215℃,保温20min,最后30min时降至室温;所述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应用于皮革制品重金属元素的检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气流流速为10~15L/min,辅助气流流速为0.5~1L/min,雾化气流流速为0.5~1L/min。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测金属元素包括铅,所述铅的波长为168.215nm、220.353nm、217.00nm、261.418nm、283.306nm、224.688nm、405.781nm中任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测金属元素包括铬,所述铬的波长为205.618nm、267.716nm、284.984nm中任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待测金属元素包括镉,所述镉的波长为214.438nm、226.502nm、213.9nm中任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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