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送电装置、受电装置及电力传输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620779.X | 申请日: | 2019-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7189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21 |
发明(设计)人: | 加藤雅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泰格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50/12 | 分类号: | H02J50/12;H02J50/80;H02J7/00 |
代理公司: | 11240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田喜庆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受电装置 开关元件 控制电路 送电电路 送电线圈 通信电路 过量 送电装置 电力传输系统 磁场耦合 交变电流 判定基准 受电线圈 输出电压 意思通知 长寿命 预设 通信 | ||
1.一种送电装置,具备:
送电线圈,与受电装置的受电线圈磁场耦合;
送电电路,具有开关元件,并且通过对所述开关元件进行切换而使交变电流流到所述送电线圈;
通信电路,与所述受电装置进行通信;以及
控制电路,控制所述送电电路的切换,并基于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以及预设的判定基准,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是否过量,当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时,所述控制电路通过所述通信电路将负荷过量这一意思通知给所述受电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送电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电路基于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判断在所述开关元件从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是否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的电压,
当判断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的电压时,所述控制电路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送电装置,其中,
当比所述开关元件从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早规定时间的定时下的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时,所述控制电路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送电装置,其中,
当从比所述开关元件自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早规定时间的定时到所述开关元件自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为止的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的累计值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时,所述控制电路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送电装置,其中,
所述判定基准是作为一个值的阈值或者是具有上限和下限的基准范围。
6.一种受电装置,具备:
受电线圈,与送电装置的送电线圈磁场耦合;
二次电池,电力被充电到所述二次电池;
充电电路,通过利用所述受电线圈接收到的电力,使充电电流流到所述二次电池,来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
通信电路,与所述送电装置进行通信;以及
控制电路,控制所述充电电路,所述控制电路在通过所述通信电路从所述送电装置接收到负荷过量这一意思的通知时,控制所述充电电路,以便减小所述充电电流。
7.一种电力传输系统,具备送电装置和受电装置,
所述送电装置具备:
送电线圈,与所述受电装置的受电线圈磁场耦合;
送电电路,具有开关元件,并且通过对所述开关元件进行切换而使交变电流流到所述送电线圈;
第一通信电路,与所述受电装置进行通信;以及
第一控制电路,控制所述送电电路的切换,并基于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以及预设的判定基准,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是否过量,当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时,所述第一控制电路通过所述第一通信电路将负荷过量这一意思通知给所述受电装置,
所述受电装置具备:
受电线圈,与所述送电装置的所述送电线圈磁场耦合;
二次电池,电力被充电到所述二次电池;
充电电路,通过利用所述受电线圈接收到的电力,使充电电流流到所述二次电池,来对所述二次电池进行充电;
第二通信电路,与所述送电装置进行通信;以及
第二控制电路,控制所述充电电路,所述第二控制电路在通过所述第二通信电路从所述送电装置接收到负荷过量这一意思的通知时,控制所述充电电路,以便减小所述充电电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力传输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控制电路基于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判断在所述开关元件从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是否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的电压,
当判断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的电压时,所述第一控制电路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力传输系统,其中,
当比所述开关元件从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早规定时间的定时下的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时,所述第一控制电路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力传输系统,其中,
当从比所述开关元件自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早规定时间的定时到所述开关元件自截止成为导通的定时为止的所述开关元件的输出电压的累计值为所述判定基准以上时,所述第一控制电路判断所述受电装置的负荷过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芝泰格有限公司,未经东芝泰格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620779.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