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747037.3 | 申请日: | 2019-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632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2 |
发明(设计)人: | 宋爱民;杜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嘉源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19/06 | 分类号: | G06K19/06;G06Q3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76 | 代理人: | 褚庆森 |
地址: | 250100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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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销售商 二维码 内编码 容器盖 商品包装 截留 商品容器 促销 地理位置信息 可观察 内表面 外包装 消费地 扫描 记录 统计 | ||
本发明的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二维码和内编码,外二维码设置在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或容器盖的外表面上,内编码设置在消费者使用商品时才可观察到的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或容器盖的内表面上。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内编码的获取需要破坏外包装或容器盖,这就杜绝了销售商对促销让利的截留。过记录消费者扫描外二维码的地理位置信息,即可统计出每件商品的真实消费地,进而判断销售商之间是否存在串货行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及方法,更具体的说,尤其涉及一种可防止厂家给消费者的促销让利被销售商截留以及可防止不同地域之间的销售商串货的内外码装置及方法。
背景技术
生产厂家为了增加商品销量,每年都会拿出一定额度的费用进行商品促销,厂家促销的最终目的是让利给消费者,但是,由于有商品流通中间环节“销售商”的存在,厂家附加在商品上的促销让利往往会被销售商截留,这也是许多厂家十分头疼的问题,由于促销让利到达不了消费者手中,导致越来越多的厂家不愿意再搞让利促销。
譬如,生产厂家在饮料瓶盖内面上印刷上“再来一瓶”,以实现饮料的促销,但销售商会通过瓶底向上观察(有的还借助照明设备),可将有奖饮料与无奖饮料区分开来,来实现对商品的截留。有的生产厂家采用在瓶盖内封装5元、10元现金的方式促销,也被中间商用同样的方法截留下来。再如,生产厂家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促销让利被截留,将兑奖码印刷在包装盒的内表面上,或将兑奖卡片放置在包装盒内,但销售商则采用局部挖洞的形式,将兑奖码或兑奖卡片取出,实现促销让利的截留,然后再采用新的方式将挖洞部分补齐,继续进行销售,这也是导致目前厂家不再也不敢搞促销的原因。
考虑商品在不同地区的知名程度不同等因素,厂家会在不同地区给出不同销售价格,因此,厂家给不同地区的销售商的价格也不同,有高有低;但销售商为了牟利,低价拿货的销售商会将商品销售给高价拿货的销售商,俗称“串货”,这种串货现象会损害厂家的利益和销售布局,对生产厂家造成不利影响。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克服上述技术问题的缺点,提供了一种可防止厂家给消费者的促销让利被销售商截留以及可防止不同地域之间的销售商串货的内外码装置及方法。
本发明的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外二维码和内编码,外二维码设置在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或容器盖的外表面上,内编码设置在消费者使用商品时才可观察到的商品、商品包装、商品容器或容器盖的内表面上。
本发明的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所述内编码为数字编码、字母编码、数字字母混合编码、条形码或二维码。
本发明的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所述外二维码设置于容器盖的外表面上,内编码设置于容器盖的内表面上;所述外二维码由电致显示屏产生,只有当容器盖开启后外二维码才可显示出来。
本发明的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所述商品为瓶封装,若干瓶组成一箱,若干箱组成一垛;每个瓶装商品上设置有瓶二维码,每箱商品上设置有箱二维码,每垛商品上设置有垛二维码。
本发明的防止销售商对促销截留及串货的内外码装置的促销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步骤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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