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25356.1 | 申请日: | 2019-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441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杨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山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0 | 分类号: | G06Q50/10;G06Q30/02;G06Q10/06 |
代理公司: | 34147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苗<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国 |
地址: | 224000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伍***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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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统计模块 观影 订票模块 计数器 位置检测器 摄像头 电影放映 运算中心 售票 监控显示屏 信号输入端 自动售票机 电影发展 电影类型 电影行业 发行系统 分析处理 广告模块 后台运行 数据支撑 网络订票 信号连接 拍摄 电子票 二维码 人流量 电脑 影院 座位 影片 门口 影视 收益 运营 电影 统计 保证 | ||
1.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包括统计模块(1)、运算中心(2)、订票模块(3)、售票模块(4)和广告模块(5),其特征在于:所述统计模块(1)包含安装于影院门口的人流计数器(101),安装于观影座位上的位置检测器(102),安装于电影放映厅的观影摄像头(103)和监控显示屏(104),所述运算中心(2)包含后台运行电脑(201)和分析处理电脑(202),所述订票模块(3)包含实体店订票模块(301)、网络订票模块(302)和自动售票机(303),所述售票模块(4)包含纸张票(403)、电子票(401)和二维码票(402),所述人流计数器(101)、所述位置检测器(102)、所述观影摄像头(103)均信号连接所述统计模块(1)的信号输入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统计模块(1)的信号输出端信号连接所述监控显示屏(104)和所述接运算中心(2)的信号输入端,所述运算中心(2)的指令输出端信号连接所述订票模块(3)、所述售票模块(4)和所述广告模块(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模块(5)包括电视植入广告(501)、电影植入广告(502)、电脑广告(503)、手机广告(504)和电梯广告(50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售票模块(4)包括电子票(401)、二维码票(402)和纸张票(403)。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广告(504)还包含专业电影APP,消费品APP和游乐APP中的引流视频。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通过所述统计模块(1)了解观众对电影内别的喜好,包括武侠剧、科幻剧、家庭剧、主旋律剧目、动作剧、国产剧和海外剧的播放关注度以及推荐指数,从而确定电影拍摄类型、播放类型以及相应的时间节点;
S2:在电影投放的一个月至前一天期间内,采用所述广告模块(),逐步的让潜在观众了解电影的基本内容和精彩节点内容,以不能透露电影的最终结果为准;
S3:在电影上映前的一月至一周内,制造与电影相关的话题,例如对以往相同类型电源的优劣进行点评,也可以通过专业的电影评测机构来对相似电影进行点评,并适当的发送电影链接,引起观众对此类电影的兴趣以及观看欲望;
S4:在电影播放过程中采用有奖问答的形式对让观众通过手机或电脑对电影观后感,并适当的提炼其中精华的评价,以及屏蔽电影结果的评价;
S5:定制与电影内容相关的实体产品,例如T恤衫,头饰、3D眼镜、玩具,采取观影送礼品的方式反馈观众,同时进一步的增强电影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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