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10825356.1 | 申请日: | 2019-09-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441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06 |
发明(设计)人: | 杨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山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0 | 分类号: | G06Q50/10;G06Q30/02;G06Q10/06 |
代理公司: | 34147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苗<国际申请>=<国际公布>=<进入国 |
地址: | 224000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伍***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统计模块 观影 订票模块 计数器 位置检测器 摄像头 电影放映 运算中心 售票 监控显示屏 信号输入端 自动售票机 电影发展 电影类型 电影行业 发行系统 分析处理 广告模块 后台运行 数据支撑 网络订票 信号连接 拍摄 电子票 二维码 人流量 电脑 影院 座位 影片 门口 影视 收益 运营 电影 统计 保证 | ||
本发明属于电影发展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包括统计模块、运算中心、订票模块、售票模块和广告模块,统计模块包含安装于影院门口的人流计数器,安装于观影座位上的位置检测器,安装于电影放映厅的观影摄像头和监控显示屏,运算中心包含后台运行电脑和分析处理电脑,订票模块包含实体店订票模块、网络订票模块和自动售票机,售票模块包含纸张票、电子票和二维码票,人流计数器、位置检测器、观影摄像头均信号连接统计模块的信号输入端。本发明采用统计模块对电影放映的类型和观影人流量进行统计和计算,得出当前流行影视片类型以及影片的流行趋势,为影视公司的进一步拍摄电影类型做数据支撑,保证拍摄出电影的票房收益。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影发展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电影行业的现状存在着诸多管理和流程化方面的尚不专业的情况,而且影视行业尚未有电影票房收益结合影业发行统一的信息化体系,电影票房收益、人次、场次、排片等决定市场正规化推进的信息不透明,电影产业尚处于作坊化的运转方式,信息管理分散,人员管理混乱,影片地面发行结构化不清晰等因素,导致金融资本对电影投资产生畏惧,进而减缓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未来电影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有一种系统来对电影新片的制作、发行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避免拍摄出来的影片不符合观众的审美需求,以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1、目前的电影运营系统不能对电影的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导致拍摄出的电影类型不符合观众的需求,既不能给观众以良好的视觉感受,也令影视公司的电影上座率低下,票房底,导致拍摄的投资亏损。
2、目前的电影运营系统不能对拍摄的电影进行良好的推广,也不能通过观众的观影感受来对电影的播放和排片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明内容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电影票房收益、人次、场次、排片等决定市场正规化推进的信息不透明造成的投资与收入不对称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影行业运营发行系统,包括统计模块、运算中心、订票模块、售票模块和广告模块,所述统计模块包含安装于影院门口的人流计数器,安装于观影座位上的位置检测器,安装于电影放映厅的观影摄像头和监控显示屏,所述运算中心包含后台运行电脑和分析处理电脑,所述订票模块包含实体店订票模块、网络订票模块和自动售票机,所述售票模块包含纸张票、电子票和二维码票,所述人流计数器、所述位置检测器、所述观影摄像头均信号连接所述统计模块的信号输入端。
其中,安装于影院门口的人流计数器用于对出入影院的人群数量进行记录和统计,安装于观影座位上的位置检测器用于在电影播放时,对整体观众的上座率进行记录和统计,安装于电影放映厅的观影摄像头用于对电影的播放内容、播放的频率以及播放的时间段进行记录和统计,三者各自将记录和统计的数据传输至运算中心,运算中心根据此类大数据推断出当前热度影片的类型,从而为新的影片制作、排片提供数据支撑,并且,安装于电影放映厅的观影摄像头还能够实时监测当前播放的电影与排片电影是否一致,避免了偷票房收益的问题。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统计模块的信号输出端信号连接所述监控显示屏和所述接运算中心的信号输入端,所述运算中心的指令输出端信号连接所述订票模块、所述售票模块和所述广告模块。
其中,监控显示屏用于显示当前影片的播放相关信息,运算中心通过对统计模块接收的观影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从而快速、准确的获取当前热门影片类型,以及有热门趋势的影片类型,从而针对性的通过订票模块进行预售,以及通过广告模块进行相应的广告投放。
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广告模块包括电视植入广告、电影植入广告、电脑广告、手机广告和电梯广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山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江苏山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82535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基于共享流量的家庭服务系统
- 下一篇:一种基于大数据的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