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10979963.3 | 申请日: | 2019-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966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0 |
发明(设计)人: | 曹学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53/60 | 分类号: | B60L53/60;B60L53/6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6 | 代理人: | 张颖瑛 |
地址: | 334000 江西省***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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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充电 控制系统 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系统及方法。该充电控制系统包含有:转换器以及控制器;转换器用于接收欧标充电桩传递的欧标信号,并将欧标信号转换为对应的国标信号;欧标信号中包含有欧标CP信号,国标信号中包含有国标CP信号;以及根据国标CP信号,确定充电类型,该充电类型包括慢充类型和/或快充类型;控制器用于根据国标信号以及确定的充电类型,进行相应的充电控制。采用本方案,无需在充电桩端及车端均设置转换接口,即可实现欧标充电桩与国标电动车辆之间的充电过程;并且,本方案能够实现欧标充电桩与国标电动车辆之间快充及慢充类型等不同的充电类型的车辆充电;此外,本方案结构简单,适于大规模实施及应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车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电动车辆是一种以电能为驱动力的车辆,近年来随着科技及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辆以其节能环保、噪音小、用户体验好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为使电动车辆获得电能,通常需通过与其相匹配的充电桩来对电动车辆进行能源补给。目前,不同国家生产的电动车辆,其充电标准均不同。例如,中国生产的电动车辆多符合国标充电标准(如GB18487或GB27930等等),而欧洲生产的电动车辆多符合欧标充电标准(如IEC61851和ISO15118)。
然而,由于中国生产的电动车辆无法与欧标充电桩相匹配,使得中国生产的电动车辆销往欧洲等市场成为阻碍,并且为用户带来诸多不便。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系统及方法。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动车辆的充电控制系统,包括:
转换器,能够与欧标充电桩建立通信连接,用于接收欧标充电桩传递的欧标信号,并将所述欧标信号转换为对应的国标信号;其中,所述欧标信号中包含有欧标CP信号,所述国标信号中包含有国标CP信号;以及
根据所述国标CP信号,确定充电类型;其中,所述充电类型包括慢充类型和/或快充类型;
控制器,与所述转换器连接,用于根据所述国标信号以及确定的充电类型,进行相应的充电控制。
可选的,所述充电类型为慢充类型;
则所述转换器进一步用于:接收欧标充电桩传递的欧标PP信号,并将所述欧标PP信号转换为对应的国标CC信号。
可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充电机,所述充电机与所述控制器相连;
所述控制器进一步用于:接收所述转换器传递的国标CC信号和/或国标CP信号,并将所述国标CC信号和/或国标CP信号传递至所述充电机;
所述充电机用于:根据所述控制器传递的国标CC信号和/或国标CP信号进行连接确认,并根据所述控制器的控制参数进行车辆供电。
可选的,所述控制器进一步用于:接收所述转换器传递的国标CC信号和/或国标CP信号,输出断电指令,并将所述断电指令传递至所述充电机;
所述充电机进一步用于:根据所述控制器传递的断电指令,进行下电处理或等待处理。
可选的,所述充电类型为快充类型;
则所述转换器进一步用于:将接收到的欧标充电桩传递的PLC信号转换为国标CAN报文,并将所述国标CAN报文传递至所述控制器;
以及,接收所述控制器传递的国标CAN报文,并将所述国标CAN报文转换为欧标PLC信号。
可选的,所述控制器进一步用于:根据所述转换器传递的国标CAN报文,进行连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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