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和具有其的清扫机器人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80229.9 | 申请日: | 2019-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9339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7 |
发明(设计)人: | 李启明;王俊;李长江;袁鸿凯;陈庆锋;肖明;姚伙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11/24 | 分类号: | A47L11/24;A47L11/29;A47L11/40 |
代理公司: | 11201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方芳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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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水组件 出水口 吸水腔 清扫机器人 吸水 位置处 污水 吸水口 壁面 下端 连通 邻近 | ||
1.一种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水组件适于吸取基面的污水,所述吸水组件具有吸水腔,所述吸水腔的下端具有吸水口,所述吸水组件包括吸水骨架,所述吸水骨架上具有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与所述吸水腔联通,所述吸水骨架朝向所述吸水腔的至少部分壁面,在邻近出水口的位置处为曲面,所述出水口位于所述曲面的最高位置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吸水骨架的长度方向上,所述出水口邻近所述吸水骨架的中间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水骨架的下壁面为向上凸出的弧形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水骨架的下壁面包括:
左平面,所述左平面在由左向右的方向上逐渐向上倾斜;
右平面,所述右平面在由由向左的方向上逐渐向上倾斜;
中间平面,所述中间平面位于所述左平面和所述右平面之间,且,所述中间平面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左平面和所述右平面的最高位置相接,所述出水口设于所述中间平面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水骨架的下壁面还包括:
左弧形面和右弧形面,所述左弧形面位于所述左平面和所述中间平面之间,所述右弧形面位于所述右平面和所述中间平面之间,所述左弧形面和所述右弧形面向下凸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平面在所述吸水骨架的长度方向上的长度大于或等于所述出水口的直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水骨架包括上骨架和下骨架,所述下骨架位于所述上骨架的下方,且与所述上骨架间隔开设置,所述吸水组件还包括:
第一刮水板和第二刮水板,所述第一刮水板和所述第二刮水板固定于所述上骨架的下端,所述第二刮水板适于通过紧固装置固定在所述第一刮水板上,所述下骨架位于所述第一刮水板和所述第二刮水板之间,且所述下骨架的最低点高于所述第一刮水板和所述第二刮水板的最低点的上方,所述下骨架与所述第一刮水板和所述第二刮水板之间限定出所述吸水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吸水骨架的长度方向上,所述第一刮水板的长度大于所述吸水骨架的长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清扫机器人的吸水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刮水板的左右两侧适于与所述第一刮水板抵接,所述第一刮水板的最低点与所述第二刮水板的最低点在同一水平面内。
10.一种清扫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箱,所述水箱内具有容水腔,以适于盛放污水;
吸水管,所述吸水管与所述水箱联通;
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吸水组件,所述吸水组件吸取的污水适于通过所述吸水管进入所述容水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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