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在审
申请号: | 201910989327.9 | 申请日: | 2019-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734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9 |
发明(设计)人: | 姚猛;黄才福;唐义;伍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3/04 | 分类号: | B60R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3 | 代理人: | 焦烨鋆 |
地址: | 545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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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贯穿 式尾门外 装饰 总成 | ||
1.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包括外装饰板主体和外装饰板饰条以及左右对称设置的左尾灯和右尾灯,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可拆卸固定于尾门钣金上,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外表面的中部设有横向左右贯通的凹槽,所述左尾灯、所述外装饰板饰条和所述右尾灯从左至右依次固定排列设置于所述凹槽内,所述左尾灯、所述外装饰板饰条和所述右尾灯分别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的外表面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外装饰板饰条的左右两侧边分别与所述左尾灯的右侧边和所述右尾灯的左侧边对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饰条的左右两侧边上分别设有向内延伸设置的横向截面为倒“U”形的饰条拉手部,所述左尾灯的右侧边和所述右尾灯的左侧边上分别设有向内延伸设置的横向截面为“U”形的车灯拉手部,左右两侧的所述饰条拉手部分别与位置对应处的所述车灯拉手部相互手拉手式对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饰条通过第一自攻钉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的外表面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自攻钉从内至外依次穿设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和所述外装饰板饰条内并使所述外装饰板饰条可拆卸固定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饰条的内表面上设有向内凸起设置的自攻钉BOSS柱,所述第一自攻钉从内至外依次穿设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和所述自攻钉BOSS柱内并与所述自攻钉BOSS柱可拆卸固定连接使所述外装饰板饰条可拆卸固定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的外表面上设有向外凸起的定位筋条,所述定位筋条与所述自攻钉BOSS柱的位置对应,所述自攻钉BOSS柱的外周与对应的所述定位筋条可解除式相抵。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饰条的内表面上设有向内凸起的饰条卡脚,所述饰条卡脚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卡接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通过四个安装支架可拆卸固定于尾门钣金上,四个所述安装支架分别设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内表面的四个角部,所述安装支架的内表面与所述尾门钣金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安装支架的外表面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的内表面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四个角部处的内表面上分别设有向内凸起的限位筋条,所述限位筋条可解除式固定穿设于位置对应的所述安装支架中。
9.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尾灯和所述右尾灯分别通过第二自攻钉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的外表面可拆卸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自攻钉从内到外依次穿设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和所述左尾灯或所述右尾灯中使所述左尾灯或所述右尾灯可拆卸固定于所述外装饰板主体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贯穿式尾门外装饰板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尾灯的内表面和所述右尾灯的内表面上分别设有向内凸出的定位销,所述外装饰板主体的左右两侧分别开设设有用于车灯定位安装的定位孔,所述定位销固定穿设于与其位置对应的所述定位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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